曾经当过贵族的矿工这才接着矿洞里昏暗的灯光,仔细地端详起陌生人的脸庞。
还是他先认出了黎凡归。他曾是一个底层贵族,在黎凡归演讲的竞技场里站在十一、十二排,负责隔开前排的贵族和后排的奴隶,故而亲眼见过黎凡归的长相。奴隶暴动开始后,他敏锐地意识到大势已去,早早放弃了抵抗,也因此保下了一条命。
“你是……你是……”那人惊得说不出话来,“……那个冠军!”
听到这话,剩下两人也惊了。他们都没有亲自前往竞技场聆听演讲,并不认识黎凡归。
这时,受伤的矿工已经服下了黎凡归喂给他的小型补血药水。虽是补血,却也起到了止血的效果。
那个前贵族递来一团脏兮兮的绷带,想帮助工友包扎,被黎凡归拒绝了。这绷带一看就不怎么干净,用在工友身上,别造成细菌感染了。
作为从狭窄又潮湿的地洞里亲手背过绿矿鼠大王的玩家,从平安金矿里抬一个体型中等的普通人类NPC,简直就是免费送的。
这个“救治伤员”的任务完成,果然没有任何明面上的奖励。所以,老魁大叔的好感度,多半是刷成功了。
“啥,你来找我的?”被解放平安城的竞技场冠军叫到地上,老魁感到有点受宠若惊。
两人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地上休息处。这个中年人脸上的皱纹深刻,头发已经掉得不胜几根了,只剩下几根斑白的发丝。他连忙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却发现越掸越多,弄得他有些不好意思。
又听说他来找自己和阿丹有关,朴实的中年人唏嘘道:“唉,这孩子这些年受的苦,真的比干了一辈子苦活计的我还多。我顶多累在身上,他是身心都收到了伤害啊!唉,要是我当时不养大他,他怕也不用受这些折磨……”
“老魁叔,您这话就不对了。阿丹还年轻,他虽然受了几年的苦,今后的人生里却还有大把时光,可以自由地探索这个世界。这不都得感谢您从牙缝里省下一口饭,养活了他?”
此话让老魁叔很是受用,也没那么紧张了,清了清嗓子,看着黎凡归:“冠军先生,您说吧,需要知道些什么?”
“您在前主人家的酒馆里,从带着阿丹出行的那个人嘴里听到的有关阿丹的事情,所有您还能记得的都请告诉我。”黎凡归语气诚恳。
老魁陷入了深深地思考:“这都快二十年了,让我想想啊……我负责打扫打烊后的酒馆,已经十几年了,自从我开始替主人家干活,这就是我的第一份工作,一直做到了你在竞技场演讲的前一天。我的主人家姓孟,对我还挺信任的,只要关了店,都放心放我一个人在酒馆里洒扫,不怕我跑了或者偷东西。”
“那天的情况,咳咳……每一两个月都会出现一次。外来游客嘛,有一看就很有钱的,也有像那个人一样,一看就是攒了好多年的钱才来一趟的,对于后面这类,主人从来都是这么宰的。他们在店里喝多了,睡死过去之后,就睡在酒馆里。我是奴隶,不能轻易和陌生人肢体接触,所以我也习惯了,就绕在他们身边打扫。”
他回忆道,那时的阿丹也睡着了,他的襁褓就被邻居随意地搁在酒桌上。孩子粉粉嫩嫩的,惹得老魁不住地多次靠近,就为了看看这个可爱的孩子。
很快,在过量酒精的影响下,那邻居半梦半醒间,开始梦呓起来。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才知道阿丹的身世的。带着这孩子的不是他亲爹,而是他家的邻居,是偷了孩子出来的……孩子的亲生父母姓曲,死在了一次跑商任务中……”
老魁还说,当孟老爷让自己养大这个孩子的时候,他感激涕零,就差给人跪下了。就是没想到,这孩子长得太好看了,也为他后来的命运栽下了祸根。
第一次出现在孟老爷面前时,阿丹刚十岁,帮着老魁打扫打烊后的酒店。而那一天,孟老爷的酒店里偏偏请了一个贵客,老魁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是城里窑子的老板。
就是在潘长森离开黑店前往店里看的这一眼,坏了事。他立刻意识到,这么漂亮的孩子一定会成为绣月阁的头牌,便当场和孟老爷商定,等这个孩子到了年纪,就卖到绣月阁。
而付出辛苦养着阿丹的老魁,却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阿丹十六岁的那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