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观察的过程中,虞笙还分出一半的注意力落在他的手上,冷白皮,骨节凸起的地方微微泛红,手背宽大,青筋、血管因偶尔的紧绷动作显露出来,手指很长,指节匀停,像精雕细琢过的艺术品。
虞笙挪开视线的同时,找回自己的声音:“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你不用特地带在身边。”
仿佛料定了她会是这副态度,赶在她胡乱处决自己的名片前,他一脸平静地收了回去,放回内衬口袋。
中途两个人的手指有过短暂的触碰,只是发生的太快,谁也没察觉到。
他的反应看笑了虞笙,“不是说要还我?”
菲恩说:“还你之后你会扔了。”是平铺直叙的语调,仿佛在阐述一个客观事实。
“那你留着也没用。”
“不一定。”
虞笙意味不明地弯了弯眼睛,没说别的。
菲恩看她两秒,又问:“虞笙,你为什么讨厌下雨天?”
虞笙发现他是真喜欢叫自己的中文名,稍滞后敷衍地回了句:“这世界上也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讨厌下雨天吧。”
说完她也觉得自己的态度冷漠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两秒后淡着嗓子补救了一句:“我不是讨厌下雨天,我是有点怕水。”
从23岁起,她就开始对水,准确来说是对窒息的感觉,有了种难以言述的恐惧,但她又很矛盾地痴迷于游泳这项运动。
菲恩消化完这串信息后双手交叉,规规矩矩地搭在身前,用深邃的眸不依不饶地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