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现在。
菲德尔“路见不平”出手“劝说”几个混混,而混混在经历深刻劝导后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并且“硬塞”给他们一堆现金,怎么劝也不拿回去,莫尔只好“勉为其难”地收下,再往服装店转了一圈,两个人就完成了变装。
变装完成后他们就进入了一家汉堡店用餐。
菲德尔戴着墨镜,金发没有梳起,而是随意披散在耳侧。黑色T恤与紧身裤很好地展现了他健壮的身材,脖子上还戴着个金属牌子。
一个朋克风十足的打扮,要是换个发色和金属手臂的话,兴许还能假扮成强尼·银手*。
这和菲德尔平时的风格相差指元由口口裙幺污儿二漆雾二八一收集有点大,他也非常不适应这样的打扮,而且外人看他的眼神令他有些困扰……好在他的气质足够冷酷,给人不好招惹的感觉,所以也就没人敢靠近。
菲德尔报复性地给莫尔挑了一套十分儿童的打扮。
衣服是普通的印着小熊的白色T恤,运动外套,蓝色的鸭舌帽上还有一对白色小翅膀,还戴上了蓝色美瞳……
所以对装扮不满意的人就变成了两个。
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
莫尔与菲德尔对视了一眼,眼中满是对对方的谴责。
莫尔:“……”
菲德尔:“……”
莫尔恶狠狠地咬下儿童汉堡。
菲德尔默默注视着他,几秒后,一位“不速之客”坐到了他们旁边。
“拼个桌,不会介意吧?”黑发蓝眼的青年自来熟地拉开椅子,看到帽子之下酷似布鲁斯的莫尔眼前一亮,“你们好,我是迪克·格雷森。”
照片里的金色眼睛很好看,戴上蓝色美瞳后简直与布鲁斯小时候的照片一模一样。
“唔……”莫尔疑惑地看着他,脑中关于他的资料不断跳出,不仅有九头蛇输入的,还有他自己莫名想到的。
布鲁斯的第一个养子,也是第一个罗宾,离开哥谭前往布鲁德海文,是……布鲁德海文夜晚的一道靓/丽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