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难过了,就得想法子好过起来。所以大秦鼓励寡妇再嫁,唯独一点就是得把之前生的孩子带去,不能抛弃。
后世有人揣测始皇帝厌憎二嫁妇人抛弃前夫的孩子,是因为赵姬的缘故。或许有这方面的因素在,但秦国的社会现状也不能忽略。
二嫁的寡妇带的孩子大多都很年幼,倘若不以强硬的条例规定母亲不许抛下孩子,不知要饿死多少稚童。
幸而很多战死的士兵生前有积攒下军功来,能给孤儿寡母分点田地和赏赐。许多家庭就是靠着这个勉励支撑下来的,不必带着孩子改嫁后,让孩子受新婚丈夫的白眼。
这里头有个旧事。
当初商君变法时其实和孝公谈论过军功爵制一开始要怎么施行。
那时说的是让老秦人留下耕种,招揽三晋之民入秦定居,然后让这些三晋之民去战场上拼军功。
如此一来,耕战皆能保证,还不用损耗秦人性命。
设想很好,就是这么多年下来,大家不断通婚,制度早就被改得面目全非了。改革家设计的时候是一码事,后代施行的时候又是另一码事。
先祖想的是用田地军功忽悠三晋之民替大秦征战,结果现在是大家都成老秦人了,大家都想要田地和军功。
扶苏觉得这样也挺好的。
当初迁来的三晋庶民能融入秦人之中,以后整个天下的六国旧民自然也能融进来。
军功爵制用来当吊在驴子前头的诱饵很不错,哪怕以后没有好地可分了,也可以保留爵位嘛。
军功爵,不止是分地,还是授爵。
获得爵位就等同于打破了阶级,能跻身贵族行列。哪怕以后军功不分地了,光是为了赚取爵位,也必然还有庶民肯去参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