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戒指是一年多之前陈亦周被狗仔拍的那次买的戒指。
甚至买回来之后,他们还坐在一块,当时只差一点点套上了自己的手上。
那时候她子啊想什么来着?
好像是觉得戒指太贵,生怕刮花一点。
时隔一年,戒指再次回到她的无名指上,镶嵌的粉钻是透出水的粉,将白皙修长的手指都染着几分水润的粉。
她看了好一会自己的手,陈亦周的手从旁边伸出来握住她的手。
沈兆景问:“不会是从一开始就买给我的吧。”
明知故问。
陈亦周笑出来声,低低的笑声在她耳侧响起,振动的胸膛也感染到她,带出几分痒意。
陈亦周用手指摸了摸她的指根,说:“小景,我想结婚。”
沈兆景偏过头看他一眼,神色认真:“你这是被多巴胺冲上头了,冷静一下。”
陈亦周:“我说真的,我想和你结婚。”
从很早的时候。
两个人对视着,沈兆景也看出来此人说的无比正经,大概是这句话在心里忍耐太久太久,所以一有见光的机会就说的无比顺畅。
就像是一株向日葵,它在地下忍耐很久后,一口气钻出地面然后生长开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