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并没有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如他这样的身份,能以极高频率见到,接触到各种类型的优秀女人,他会欣赏她们,也不会全然忘记,但也没有谁能惊艳他。
十六七岁的温薏,是舒服自然的美,少女里的灵气里又带着点能让人会心莞尔一笑的小趣味。
五六年后因为劳伦斯的安排,他在咖啡厅里见她,对她的印象就平板了许多——美丽,自持,温婉,哦,很标准的豪门太太模板,既没有特意的讨好取悦,也没有亟不可待的展示什么。
如果这是一个任务,那她的表现就是,无功无过。
这种印象其实等于没有印象,如果不是那天她失手打翻了咖啡烫伤了手,让他有点意外,并且察觉到了她微笑跟条理分明对答下的紧张。
就是这泄露出来的一点点紧张,让他感知到,她似乎喜欢他。
不是那种基于他模样家世权势的向往跟喜欢,而是一个女人看到自己喜欢的男人会心跳加速不知所措紧张的喜欢。
他起身拉她去洗手间冲凉水时,又无意中注意到她整个耳朵都红得透透的,跟着又发现,因为那个姿势等同于他从后面虚抱住了她,虽然她的脸上并没有多少失态,但身体僵得发硬,他看着,只觉好笑。
回去后劳伦斯问他感觉如何,他就淡淡回了句,既然父亲觉得她好,那就她吧。
反正他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
至于很多年前那个本就被时间冲淡得只剩个影子的温薏,被这个即将成为他未婚妻的温薏差不多完全冲散了。
婚后他也没花多少注意力跟精力在她身上,好像结婚并没有对他的生活有什么很大的影响,无疑是丢了e这个他还算喜欢的女朋友,多了个各方面都说不出差错,也好像挑不出特别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