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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香萦绕在空气中——

并不香,或者说那些开了的名酒原本应该有着很醇的酒香,可一旦混合了别的乱七八糟的味道,连空气都变得浑浊了起来。

因为她的突然出现,包厢里的奉承说笑被打断了几秒,众人下意识的看了过来。

在场的男人,几乎有百分之九十目光惊艳。

细腻的象牙白肌肤,精致得无可挑剔的五官,尤其是涂抹得如烈焰一般的红唇提升了她整个人的气场,看起来更成熟风情,更妩媚,也更惹人注目。

她在墨时谦的怀里时,偶尔化个淡妆,大部分时间都是素净娇软的,除了拍戏上通告,她也不会郑重其事的收拾自己。

偏偏她脸上的神色淡的很,眼神自他们身上转了一圈后,就自如的走了进去,然后顺手关上了门。

经理立即就站了起来,朝她迎过去,拉着池欢往桌子上走,把她带到一个空位置上,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了下来,然后笑着给他们介绍。

“欢欢,这位就是从clodsur总部过来的瑞德先生。”

池欢抬起眼,红唇漾出了几分笑,伸出手,目光平视了过去,“你好,瑞德先生。”

瑞德·劳伦斯,他比墨时琛大上几岁,差不多三十岁了,大约是劳伦斯家的基因真的不错,一眼看过去犹算俊美和风度翩翩,还带着点颇容易让少女着迷的气质。

不过池欢出身富贵,富且贵,在池鞍落马前二十多年的生活里,她见过、接触过太多有钱人家的公子哥,他们看上去是什么样儿,骨子里又是什么样儿,除非部分道行修炼成精的,她基本能一眼看穿。

见过墨时琛,她还真有点理解劳伦斯为什么非逼着墨时谦回去。

池欢的眼神平淡得带着不掩饰甚至刻意的敷衍,但瑞德看她,惊艳之外,反而还有些意外。

她身材娇小,一张脸更是很小很小,比镜头里看上去小了很多,阅女无数自然也看得出来这张脸完全是纯天然,虽然妆是浓的,但从脖子上的肌肤还是能看出她的皮肤特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