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看起来你需要点陪伴?”

画完了眼线改画口红的莉莉丝手里的动作不动,鲜艳的口红膏体按在嘴唇上,眼睛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一瞥。

抹多了啫喱的发型、丁零当啷的金属配饰、蹩脚模仿的口吻、全身上下加起来没有一件真货的打扮。

总结——莽撞无知还油腻的年轻人。

欧美自古以来就有所谓的“晨妆”情结,似乎女性的化妆仪式对

男性来说是什么充满诱惑的圣地,早在几个世纪前绅士们就以会被夫人们邀请到她们晨妆梳洗时陪伴为荣。

本身就是美人再加上那种说不上来的独特气场,前来搭讪的年轻人几乎立刻就被莉莉丝这一瞥媚到了。

他立刻挺了挺没什么肌肉的胸膛,试图展示出一些男子气概。

“做个绅士,boy。”莉莉丝将口红拧回去,下巴支在手背上笑的放纵,“或许一个男人更符合我的口味。”

美人的口出狂言总是能被人原谅的,哪怕在哥谭也是如此。年轻人垂头丧气的回到自己的位置上,一口干了桌子上的啤酒就离开了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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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杰森·陶德得发个誓,他绝对不是故意的。

众所周知,红头罩最擅长空手套白狼,他身无一物的回到哥谭,只靠着一把顺来的枪和好身手混到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