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南鹤就带着小傻子与秦森往吴青兰家去。
因为提前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吴青兰索性关了店门,将南鹤三个人带到了自己的住房里。
“干妈。”南鹤笑盈盈带着大包小包的礼品,“还麻烦你做饭。”
“干妈。”江聆乖乖喊人。
吴青兰还不知道江聆与南鹤的真是关系,只当是江聆随着一起叫的,也痛快点头:“哎好。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烧饭给自己儿子吃还叫麻烦吗?”
南鹤嘴甜又会哄人,这半个月来隔三差五就来跟她说说话,天晴下雨也打电话问候,甚至还来帮她解决了一次货源问题。这真心和假意多看两眼就能看出来,吴青兰对这个半路儿子是越看越喜欢,心里已经把他当半个亲儿子了。
真该让那些打她财产注意的亲戚好好看看,什么叫儿子!
“这是我爸,以后就入赘来了。”南鹤道,“从此以后他就不是我亲爸,是我干爸了。”
秦森:“???”
这畜生在说什么没逻辑的话啊!
怎么不是多了个继母,反而他变成了干爸啊!
吴青兰也愣了一下,迷惑地看着南鹤。
南鹤从容解释:“我这亲爸还没有我干妈跟我亲近,干妈排在前面,他随干妈。”
绕的不能再绕的道理,把吴青兰哄得眉开眼笑,拉着南鹤的手笑道:“你就是会哄人!”
两人间聊得热热闹闹,江聆有些急切想要加入,顿时也推销自己:“干妈,我也会哄人!”
吴青兰摸摸这傻的可爱的小傻子的脑袋:“那你也哄哄我?”
江聆:“干妈漂亮!温柔柔!厉害!”
“果然会哄人。”吴青兰点头,“说得我开心!别坐着了,都饿了吧,来吃饭了!”
一餐饭吃完,江聆捧着圆鼓鼓的肚子像个小尾巴跟在南鹤身后,秦森被留在吴青兰家,等迁移了户口,从此就是吴青兰的赘婿。
旧城区的事情解决完,去海市要提上日程了。
旧城区没有什么好留念的,南鹤留了几天收拾房间里重要的东西,江聆也去和他唯一的朋友路悯告别。将房子的管理权交给吴青兰后,两人就在秦森与吴青兰的目光中,坐上秦森包下的私人面包车离开了生活了十八年的地方。
从前一切都将远去,未来光明,日日如新。
江市与海市相隔将近一千公里,为了宝贝女儿小元宝能跟着一起走,南鹤财大气粗包了车,两人坐了一天一夜的面包车,才到达海市。
赵乾已经替南鹤看好了可以养宠物的出租房,离财经大学大概半小时的车程,来往有公交车,很方便,将地址直接发给了南鹤。
考虑到搬家行李很多,面包车直接停在出租房的街区巷口,江聆东摇西晃下车,第一件事就是捂着嘴找垃圾桶。
对于一个从来就没有坐过车并且车程又超长的人来说,这一路上简直是水深火热,从江市一直吐到海市,小元宝都跟着蔫儿了不少。
“喝水。”南鹤开了瓶矿泉水递给小傻子。
江聆连忙将南鹤推开不想让他看见垃圾桶里的秽物,摇摇晃晃拉着南鹤往旁边走。
人都要吐没了,还要讲究在老公心里的形象,南鹤失笑:“你什么样子我没见过?”偶尔两人做得太过,某个小傻子甚至失禁,脏污的床单都是他打水用手搓,这算什么?
“不看。”江聆只剩一口气也要爬起来,用腐朽的声音维护自己的形象,“小元宝,小元宝吐吗?”
小土狗元宝身体壮实,素质倍棒,下车蔫儿了一会儿,闻到新鲜的空气就摇着尾巴乐颠颠在街区巷口探索新领地了。
“小元宝很好,只有元宝的妈妈的吐了。”南鹤道,扶着他在花坛上坐下,“休息一会儿,我去搬行李。”
“我也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