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呀,今夜没上山,明天才能回答。”

大家笑作一团,白清胧貌美有趣,狂蜂浪蝶反而越聚越多。

燕国风气开放,京城少年大多是金玉堆出来的纨绔,他们正是性情张扬的年纪,裘帽侧戴,白玉束腰,额间也涂了层风流的朱红,其中有几个丹玉目朗,顾盼生姿。

单论视觉冲击,绝对不亚于现代的鲜肉男团。

然而白清胧也仅止步于欣赏。

少年们人人手里提着一盏灯,挨个向白清胧示好,有送灯的,有送玉佩的,有送香囊的,后头甚至有人牵了一匹良驹。

那匹马黑面雪耳,四蹄宽而厚,两只大大的黑亮眼睛,鬃毛柔顺浓厚,胸前还系了根清脆悦耳的摇铃。

白清胧是实用主义者,见着好马,背部线条结实,足可以坐两个人,不禁有些心动。

“它叫下山捉老虎。”男子逗趣道,完全没想到给别人做了嫁衣,“姑娘如果喜欢,就送给你当见面礼。”

白清胧面上推辞:“不要呢,好贵的叭,小女子受之有愧,公子太阔气啦。”

下一刻,她亮晶晶的眼睛带笑紧盯黑马。

轻柔的小气音微微拉长,少年知她喜欢,被美人当众恭维心里简直乐开了花,于是冤大头提了鞭子,将马亲手拉给白清胧玩看。

少年得瑟,强塞给她:“怎么样,本公子就送给你了。”

“它耳朵真大。”白清胧摸了摸马,结果马鞭,投桃报李又夸了句,“公子好眼光。”

少年顿时面泛红光,高兴的不知东西南北了。

“灰儿——”

这马儿仿佛有灵性,也看重颜值似的,竟然乖顺地闭起眼睛,低头蹭了蹭白清胧的胳膊,时不时打出个亲热的响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