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巧不巧,羽衣还没回答,端木就从外面回来,并带回来一个妇人。
“端护卫,她是谁?”羽衣好奇的问。
“一个证人。”
顾一瑾坐在案几后面,她打量案前跪地的妇人,年约四十出头,圆圆的脸蛋,五官十分普通,皮肤有些干燥,眼角也有几条皱纹,而她穿着一身粗布衣裳,前腹和肩膀处有两个补丁,一看就知道,她的生活并不是很好。
她把目光转向端木,问道:“她是哪个证人?”
“她是黄娟的母亲。”端木回答道。
妇人低下求饶道:“世子妃,饶命啊!民妇并不知道我女儿做了什么,她已经失踪两年多了。”
顾一瑾问端木,“怎么回事?”
端木道:“属下已查过了,两年前青莲的死的确是管家在处理的,据管家的回忆,那天早上发现青莲的时候,全身已经泡肿了,经仵作验证过,的确是溺水而死的。”
“不过她的后脑也有一个伤口,可仵作说她可能掉下水里时,被水井突出的石头撞击导致她暂时昏迷,以至掉到水里时,才会连呼救声都没发出,就硬生生的溺死了。”
“后来属下找到当年给青莲验尸的仵作,仵作说那时有个王府丫鬟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把死因说成失足落水,当时仵作以为是王府的意思。”
听端木这样说,顾一瑾也有些明白,为何仵作会认为是王府的意思,毕竟大户人家的丫鬟大部分都是买回来的,命并不值钱。
所以,不管丫鬟是如何死的,但绝不对说是被谋杀的,因为在大周,谋杀是很大罪,并不是关进地牢几年,或是流放到千里之外,而是要诋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