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珠一边在书柜翻找着,一边问道:“姐,您不是已经知道鹤鹿同春是何样子了吗,怎么又要找花样册子?”
顾初月也在绣榻旁翻找着,“祖母的先放一放,我要从新绣,要绣麒麟。”
“啊?”珍珠吃惊,“姐,麒麟纹可是很难绣的!”
“难绣也要绣啊……”
她原本是想着绣鸳鸯的,但是男子佩戴绣鸳鸯纹荷包出去,会被洒笑家子气的。
况且这是要给大魔王的荷包,绣那些简单纹路的他自然是看不上,恐怕还要觉得她没用心思。
思来想去,只有麒麟能配得上大魔王的身份了。
原本是想着照猫画虎,看看大魔王平日佩戴的荷包都是什么样式的,可她仔细一想,她见了他几次,只瞧见过他革带上系着玉佩,何时佩过荷包呢?
“找到了!”
顾初月从枕头下翻出那本微微褶皱的花样册子,在里面翻着麒麟图案。
她记得自己有一匹玄色云锦,“珍珠,你去找找我那匹玄色云锦在哪,裁下一块来,我要做荷包。”
“姐,那匹云锦您还想做马面裙来着,真的要裁吗?”珍珠以为自己听错了,又问了一遍。
“裁吧,剩下的料子省着点用,应该还能做一件马面裙。”
她从描金梨木翻盖盒里拿出十几缕金线,还找出了几颗红色的琉璃珠子,一颗雕云纹青玉珠,一边瞧着册子,一边看自己还差些什么。
珍珠捧着一块云锦进来。
顾初月将云锦固定在绣绷上,拿起尖锐细长的绣花针对着自己指肚轻轻一戳,立刻有鲜血流出,顺着指尖落入云锦之郑
“姐!”
珍珠惊呼,姐怎么自己戳了自己一针?
“无碍。”
见血滴子浸没云锦面,她随手拿起帕子擦了擦。
鲜红的血液在玄色云锦上并不显眼,很容颜就能用金线遮住,可气味却遮不住。
习武之人一般都有内力,嗅觉自平常人要灵敏的多。
那日她见大魔王可以一脚碾碎饶手骨,可见武功非凡,嗅觉定然灵敏,一定能闻见干涸的血腥味。
届时她再些不熟练所致的由头,大魔王一定会深信不疑,对她所谓的“情有独钟”再信一分。
一滴血能换得大魔王一丝心软,并不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