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振国让她小声点:“人家东道主,愿意请谁就请谁,跟咱没关系的事,你就别在这瞎操心了。”
南秋晚回过头,又看了后排那几人一眼。
她认出了后面坐着的几个小混混,是她和沈冰冰的高中同学。
其中为首叫嚣得最厉害的人叫雷云天,是当年他们云城高中出了名的校霸,身后经常跟着一群小弟,皆是不学无术,为他马首是瞻。
再后来听闻雷云天和那几个小混混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了,自此没了他们闹事,云城高中才算是清净了。
这沈冰冰是疯了吗?
自己的婚礼居然邀请小混混来参加?那些人一看就是一群无业游民,高中都没毕业就被退学,现在也不知在哪混社会呢。
今日来参加婚礼的都是a城有头有脸的豪门贵胄,请几个不上台面的混混,也不知这沈冰冰安的什么心。
难怪顾乘风推着轮椅上来后,那几人连大名鼎鼎的顾家少爷都不认识,雷云天那种混社会的底层,自然与上流社会的豪门完全没有交集。
还当人家是普通的残疾人,一番嘲笑,也就顾少今天心情好不与他计较,否则若真要计较起来,以顾家的实力捏死那几个小混混,就跟捏死几只蚂蚁一样容易。
想到这,南秋晚郁结于胸的闷气,消解了不少。
人家顾少都不计较,她也要学着宽宏大度,这样才能赢得沈丛凌的好感。
只是坐在沈丛凌身后不远处,南秋晚总时不时打量她的背影。
好想跟她做朋友啊,可她因为从前的事总是不愿理睬自己。
南秋晚有些失落,听闻首富秦老爷的女儿秦诗雅与沈丛凌关系要好,南秋晚羡慕极了。
她也想有一个真心相待的好姐妹,不是沈冰冰那种小肚鸡肠的人,而是一个能真正交心的好友。
罢了,一步一步来吧,以后总有机会再接近沈丛凌,让她知道,自己是真的变了,从内到外刻骨铭心的改变。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大巴车最终停在了一处山清水秀的五星度假庄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