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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的菜真好。林公子做什么都很好。”

林嘉昱这才微微笑了:

“喜欢你便多吃些。最近我忙,常无暇看顾你。索性我贴身的小厮已从江南归来,能松一把手。”

菡羞接话:“林公子原还有侍从的?我观公子事事亲为,还以为,”她弯弯眼睛,不说了。

林嘉昱轻哂,半分不局促,坦率道:

“有一个随我一起长大的小厮,名唤徽墨。差他回江南帮我探一探家人,再顺道采办些特产。这几日下来我日日做梅菜扣肉,荷花回回也夹。想来是喜欢这菜的。”

菡羞微讶:“公子观察的这么仔细?”

她只是单纯的爱吃肉。当然梅菜也挺好吃。可能是时代原因,这个世界用油普遍少。林嘉昱做的梅菜扣肉不比以往在21世纪吃过的油腻,反而很下饭。菡羞就潜意识多夹两块。

托严实碗,菡羞默默想,他确实适合入仕。

换洗衣物不声不响给她备了好几套,鞋袜都买不特别起眼但是穿起来贴身舒适的。用的碗筷不名贵,可都样式统一,一眼望过去满满的舒心。

这么细心周到,方方面面俱全的人不入朝堂反而屈才。

可…菡羞沉默。

他要面对的是闻衍璋那个神经病。

如此清风明月的人,和闻衍璋俨然是两个极端。他虽然很会察言观色,但却有一股莫名的坚定信念。

是文人身上极常见的那种一腔热血。

读书人都是清高的,哪怕如林嘉昱这样的也不会免俗。

…说来,还是闻斐然那种夹在两者间的伪君子最能混的如鱼得水了。

林嘉昱不着痕迹端详了会走神的菡羞,反手,用筷子头点一点瓷盘:

“荷花,菜冷了。天气转凉,易闹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