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尝,这是我们

农村娃儿小时候的爆款零食。”

没想到付雪岚居然也吃过白茅根。

“我小时候学骑马的马场,就在一个山脚下,那时候场主家的姐姐经常带我们在附近玩,秋天挖茅根,春天拔茅针,要不是我爸非逼着我报考农大,其实我还挺喜欢农村的。”付雪岚的语气充满了淡淡的惆怅。

作为一个继承了老付家反骨的女孩,付雪岚温柔体贴的外表下,和太爷爷一样长满了反骨。

不过,她是觉得太爷爷那一辈的想法,已经不适合现在这个时代了。

那时候的老百姓吃不饱肚子,听说那时候有些人家祖上有点积蓄的,把家里老一辈留下的金戒指、金项圈拿出来,也不过是能换一点救命的粮食。

那个年代,能救命的粮食,比任何金银珠宝都珍贵。

可现在不一样了,几代人的努力,让老百姓终于能吃饱肚子了,付雪岚觉得,他们这一代人,就应该像卫昇这样,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这样的集体经济产业,带动老百姓发家致富,那才是他们这一代人对这个国家做出的最好的贡献。

让他们和老一辈一样下地干活?拜托!如果只靠种地就能脱贫致富,那现在整个国家最有钱的人,应该是广大农民朋友才对。

付雪岚曾经努力想说服她爸,但那个老顽固就是不听,父女俩大吵一架,最后的结果,就是付雪岚离家出走,闯荡娱乐圈去了。

“你怎么想到要进娱乐圈的?既然想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那你应该去考三支一扶啊。”季芳汀好奇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