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眼前这个男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喜欢养毛茸茸小动物的样子。
程雁行确实不喜欢养狗,或者说他对这类日常生活中的琐事都不是很关心。
养狗也好,养猫也罢,他以前没有兴趣也没有时间,唯一认真养过的只有一个人。
如果养狗和养人的体验感类似的话,那他应该是属于不喜欢养狗的那一类。
要不是这样,他也不会在搬家时没注意,让这只金毛偷跑出来。
想起某人说这条金毛温顺老实,聪明机敏,适合作为陪伴犬,程雁行皱眉,觉得所言不实。
老实没发现,确实有点机敏,明明犯了错却不知改正,还找了个人当挡箭牌。
想到医生的建议,程雁行捏了捏鼻梁,看了眼狗子,又抬头看了鹿梨梨一眼。
顿了顿,他开口道:“不好意思,打扰到你了。我刚搬过来,没注意到它跑了出来。”
大概是童年阴影,被他这么郑重地道歉,鹿梨梨突然有点气弱,莫名有种被教导主任点名的感觉。
不过她的教导主任可没这么帅。
她摆摆手道:“也没什么,我就是散步刚好遇到了。”
这人不仅看上去沉稳,说话也是一样啊。
其实仔细一看他好像也不是很严肃,甚至那张脸还有点招人,但不能久看,看久了容易让人产生认错的冲动。
怂归怂,鹿梨梨也没忘了在将狗子交给对方之前问一下这条狗的名字。
轻轻摸了摸狗头,鹿梨梨道:“我能知道它叫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