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国栋捏了捏沈冰月纤细柔软的胳膊,一脸宠溺,“回你屋去休息,去试试我给你带的衣服合适不,这里交给我和大铭。”

沈冰月享受着封国栋的溺爱,从自行车上卸下一个大包,抱到房间里,拆开来看,是一款咖色长款毛呢外套。

订婚按平城的习俗,男方要给女方扯几件布料,买双鞋作为订婚礼物。

封家早早要了沈冰月的尺寸条子。

封国栋当过兵,天南海北的战友很多,给战友发了电报要给沈冰月买毛呢大衣,前几日封国栋给沈冰月说过:“去年我战友结婚给媳妇买的,他媳妇穿着去探亲,我就在想,等我有了媳妇,也要买上,估摸等几天就到了,过些时候脱了棉袄刚好穿。”

毛呢很贵的,要是沈冰月没记错的话,100多块钱呢,沈冰月嫌浪费,封国栋却不在意:“我这些年攒了些钱呢,订婚多大的事,我买什么你收什么,你男人以后也会好好干,挣钱给媳妇花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嘛。”

沈冰月觉得好像个暴发户,但心里暖暖的,被宠着感觉蛮好。

封国栋在国营饭店一个月30多块钱工资,算是县里很好的待遇了,国营饭店起码不愁吃喝,虽说不能私拿东西,但哪能饿着自己的员工?

封国栋拿三个多月的工资给沈冰月买毛呢大衣,沈冰月心里其实偷着乐呢!

就算老太太穿过来,但现在怀揣着一颗少女心。

不过沈冰月仍旧提醒封国栋,“以后要是过日子就不能这样,每天吃肉,还买这么贵的衣服,你爸妈知道了会觉得你找了个败家媳妇的。”

封国栋说她妈就是被老爸惯着,人说宠媳妇日子才会越过越好,所以自己也要宠着。

……

第14章 交锋

沈冰月美滋滋的试了试衣服,很合身,咖色也衬肤色。

沈冰月前世在沪市,也穿过好衣服,都没有今日穿着毛呢衣服感觉那么好,前世的衣服都是自己挣钱自己买,没有人疼,这次不一样,是封国栋心心念念买给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