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三人再度向北,因为早上垫过肚子的缘故加上附近荒无人烟,他们中午也是没有停顿。
到的晚上时,风华在一处还算宽阔的平地上停下。
他从马车上下来,就地升起一簇篝火,不知什么时候打到的野兔,河鱼用树枝穿起。
接着他用那平日里最喜爱的酒配上一把盐巴,和上一小片稠泥,糊在鱼兔上,放在篝火上翻转的烤了起来。
这一手熟练的操作可着实把寻天涯和水晴柔震撼了一把。
寻天涯望着风华,不忍咂舌赞叹:“我滴个乖乖,原来你还是个能拿剑,能下厨的好男人啊,你这一手知道要迷倒多少青春靓女吗?都言要抓住女人的心,得抓住她的胃,你这能文能武可是居家首选啊。”
风华没有回话,坐在篝火旁,时不时抿上两口酒,看着冒出的火苗,眼神随着柴火忽明忽暗的发着呆。
在蜀山时,在下山后,在南山中,他做了二十多年的饭。
在蜀山的时候,是嘴馋,偶尔想换个口味。
下了蜀山之后,是无奈,只能去自给自足。
后来逃进南山,是情愿,做她爱吃的一日三餐。
只是那又如何呢?
到的最后落得:逐出蜀山,逃离江湖,失去挚爱。
风华他这一生好像从未为自己活着,或许唯一为自己活过的一次就是刚记事的时候抬起了那把不知被谁扔在路边的锈剑。
只是好不容易拿起了剑后,那时候还算年轻的张两清却是不知从何处现身轻抚摸着他头上的独毛,笑呵呵的问:“娃子,要随我练剑吗?”
本就是孤儿的风华,当然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