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待够呢。”利文斯撅起嘴,“只要能跟你在一起,多久都可以。”
这是一个温馨的黄昏,余晖勾勒出利文斯单薄的轮廓。看他的笑脸与身量,谁也想不到他有多么可怕的想法。
温妮平安无事地活了二十几年,称不上富裕,也谈不上贫穷,总还是正常地进行着衣食住行。直到一脚迈进荆棘庄园,就像命运忽然醒来,决定赏她点苦头。造物主挖足了咖啡粉末倾倒下来,扑头盖脸地要把她活埋。
她双眼无神地望着天花板:“你到底为什么,要管我叫妈妈?”
利文斯原本是要去捡地上的书,一听这话动作一顿。回身探头,在她的脸上亲了一下:
“因为你和妈妈一样,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你说话、表情……那个神态和动作,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也许别人也一样。”温妮扭过脸,“你可以换个人来玩过家家。”
“不。”
利文斯索性坐在地上,胳膊搭在大沙发的边缘,一双长腿伸在地上:“只有你。其他的人都不爱我,他们只来偷我家的东西。你爱陪我说话,陪我读书。”
他的声音是温文尔雅的,可是又蕴含了隐秘的悲伤:
“我妈妈早就死了。我懂事特别早,十岁就会做玫瑰病毒。我希望她能看见我长大的那一天。”
“现在我长大了,但是妈妈走了。小时候她对我说,我们会离开这里,搬到与世隔绝的地方去,那里不会有什么猎巫的行动,我们都是安全的。我一直向往着那一天。”
温妮面无表情地躺着。耳边忽然凑过来一阵温热的气流。那是利文斯附了过来:
“其实,我知道你不是妈妈。”
她心里有一点小小的惊讶。四目相对,她看见那双瞳孔里的无奈。
“我知道,妈妈再也不会回来了。”利文斯伸出手摸她的脸颊,“可是我好像爱上你了。一想到你会离开我,我恨不得立刻去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