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便耽搁了会儿。
沈氏对于?这次京芭代言人的相关?合同很是重视,不仅专门出动了沈氏法务部,还依据着上方?的意见,要在京芭原有列出的合同基础上,再增添沈氏方?面出具的补充条款。
在招揽其旗下最具名?气的律师所为?合同保驾护航时,又从宣发部门单列出一个专门的小组,据说往后直接负责京芭代言人的宣传。
这样大规模的气势,知?道的是指京芭代言人。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次确认下来的,是沈氏的代言人呢……
当然?,沈氏作为?上市集团,旗下产业纵横交错,覆盖面广阔,非要说起代言人,对投资所得?来的进行大力宣推,好像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而论?及具体方?面,京芭更是没什么意见。
沈氏那方?对于?此的态度越认真,由沈氏旗下资源所造势出的热度以及流量,也?水涨船高。
正面的影响不仅仅会反馈到葛烟本?人身上,其身后所属的汾京皇家芭蕾剧院,也?是这次的受益者?。
两赢的局面,何乐而不为??
只是沈氏到底是过于?严谨了。
可能是专业性驱使,他们的法务部将合同里的细节反反复复地揪出来,不停地进行核对。
像是永不停歇的涡轮机,每每都能找出新的模棱两可的地方?,并以此让京芭这方?再做更为?详尽的注解………
合同的传送就?这么历经了几?个来回,到现在还迟迟没定下最终版本?。
不过大方?向总归是好的。
合同目前虽然?还没到葛烟本?人手中,也?基本?算是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