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胖乎乎的灰色小麻雀落在阳台上, 挤挤挨挨地蹲在一起,绿豆大的小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楼下几步外两个高大的男人。
其中一个头发短得几乎看得到头皮的灰发男人腰间挎着短刀,长了一张孩子不敢靠近的脸,脖子到肩膀之间有一道长长的疤, 隐没进宽松的外套领子里。
他一整个早上都在这里站着, 只有当同伴来换班时的短暂交谈才会使他紧绷的五官放松一点点——只有一点点。
“老查克回去了。”同伴递给他一个手掌那么大的木头酒壶, 里面是高浓度火蚁酒。
其实这种酒跟蚂蚁没有关系,是高浓度麦酒混合了几种带有微毒的动物骨头酿的,每喝一口都能体会到一只火蚁从口腔一路爬到胃部的灼烧感, 才因此得名。
本地人喝不惯这种刺激性太强的酒, 只有麻痹了神经的酒鬼和像他们这样来自北方的雇佣兵才会喜欢, 一是能迅速驱寒, 二是非常提神。
灰发男人站了一夜的岗, 早春夜晚的气温还是很低,这个东西对他来说正合适。
他拔出瓶盖喝了一口,才感觉自己有点僵硬的内脏逐渐苏醒了过来。
“早该回去了, 他那条腿一到冬天就动不了。”他不以为意地说:“他几岁?四十?四十五?”
他们这个行业, 身体素质是最基本的,一旦受了伤不能完全治愈或者上了年纪,都不适合再继续留在队伍里。
“不知道。至少四十。”接班的同伴说:“其实也不算老,就是腿不行。如果他还在,这一次赶路就有可能会掉队。”
他们这次的雇主虽然出手还算大方,但也特别注重规矩, 头儿试探了两次,不是不懂行情的冤大头, 因此不可能对老查克额外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