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若点点头,“厂子是好几人一起开的,何云琛确实有份。”

陈菊就忍不住感慨,“何云琛那小子确实是不错的,当初啊,真的是,全村都亏待了他。”

谁看到何云琛的现在,不会感慨一句当初亏待了他呀。

“我是没有那么大的闯劲了,在这边办个养猪场,让家里的日子一日红火过一日我就心满意足了。”

陈若当然也不会强求,有些人她很知足,就想着日子能过得去,越来越好就可以了。

他能吃苦,但他却不想离开家乡去外面飘荡,这是个人的选择。

而且即使在家乡干活,谁说又不能发家致富呢。

要是陈菊的养猪场越办越好,最后越开越大,到底也可以成立一个公司的。

陈菊笑说,“等陈嫂子他们回来了之后,把事情一宣扬,咱们村估计还得有不少人愿意跟着你往帝都去闯呢。”

陈若也笑了笑,“只要人踏实肯干,不搞小动作,我们那边随时欢迎。”

这话也就透了个口风出去,有些人要想跟着她干,心思就得给我摁下去,要不然光是去都不得让他去。

陈若也不怕高调,因为她有高调的资本。

而且,低调才不符合何云琛的人设。

毕竟他这算是翻身把歌唱了,就得让那些人看看人何云琛是如何成功的。

让那些曾经给过他难堪的人瞧瞧,什么叫做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跟陈若又聊了一会儿就听到厨房那边传来了惊叹声。

陈菊站起身,“他们这么吃惊?那我也得过去瞧瞧。”

于是陈若就跟陈菊一起去了。

厨房那边何云琛正在秀刀功。

他切出来的胡萝卜丝,真的可以用细如银丝来形容,而且超级超级的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