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王家承诺的,要拿出一万元钱出来建村小,现在把三年级、四年级忽悠到中心小学去了,王家答应这三千元直接拨到乡财政去。
那剩下的七千元怎么处理呢?
王培根说道:“我家的意思是这样处理,你看行不行?总的原则和去年修路一样,我家负责建筑材料,村里负责造房子。
等房子造好后,学校需要添置的课桌椅等学习设施,也由我家提供。
如果这些超过七千元的,我家全部承担;相反,如果没满七千元的,多出来的钱,就给村里,由村里支配建筑工人的人工费。
你看这样行不行?”
怎么不行,当然行啊。
这村里人帮孩子们造学校,这些人工费,本来就可以用来抵提留款,村民们愿意,村委会也愿意。
万一材料费、设备费不满七千元,还有多余的话,还可以贴补人工费,那就更好了。
实际上王家之所以这样做,就是想让村里人和村委会有个参与感,不然,用王奶奶的话说“升米恩斗米仇”,大家觉得你王家本来就有钱,多出点也是应该的。
那不是王家愿意看到的。
我有是我的,与你无关。
即使我愿意出,也是我想出多少就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