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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只是重感冒发烧的沈总,仿佛一瞬间换上了鸡爪疯,手指僵硬地捏着筷子去夹菜,却怎么都夹不起来。

在他连着三次把已经夹到的菜弄掉之后,琳琅就看不过去了。虽然他没有求助,她还是主动将夹菜这个工作揽到了自己身上,沈阙吃一口她就给夹一口,让他能够捧着碗安心扒饭。

沈总一边愉快地进食,一边还忍不住有些遗憾,可惜他两只手都好好的,不能太过分。

如果手也受伤了的话,琳琅应该会给他喂饭吧?

之前医生说输液要连着输三天?回头一定要给他发个大红包。

琳琅并不知道一顿饭吃完,沈阙心里的想法已经转了好几个弯。一顿饭吃完,她把桌子收拾了,回来一看,最后一瓶药水也没剩下多少了,很快就能输完。

沈阙自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

等输液结束,琳琅就没有理由继续留在这里了。最多是晚饭的时候过来看一看,给他送个饭。

所以必须要珍惜剩下的这一点时光。

这样想着,沈阙靠在枕头上,对琳琅道,“你如果不觉得累的话,能继续念一会儿书吗?”

琳琅便把书拿起来,继续读。但这一次,沈阙却并不保持安静,放在被子上的右手动来动去,脸上也露出有些难受的表情。折腾了半天,琳琅的视线终于被吸引了过来,“怎么了?”

“手……有点冷。”沈阙说。

吊瓶里的液体是凉的,经过血管流入体内,右手从手背到手肘这一段,都会感觉冰凉凉的,有些难受。这琳琅是知道的,所以她下意识地将手掌覆在沈阙手背上,“这里吗?”

“嗯。”沈阙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露出一个很淡的笑,对她说,“这样就好多了。”

他都这么说了,琳琅这只手自然也就不好再收回来,就只能继续在那里放着。

于是沈阙的视线又落到了她的手上。女人的手和男人不一样,她的手指纤细洁白,几乎看不出骨节所在,匀称而漂亮,难怪古人称赞美人,总要说“指如削葱”,“柔若无骨”,乍一听有些夸张,但原来是很写实的。

他欣赏了一会儿,才问琳琅,“怎么不读了?”

只能用一只手翻书所以不那么方便的琳琅:“……”她记得沈阙不是这种设定,说好的多疑冷漠的霸道总裁呢,这家伙得寸进尺的技能怎么会这么熟练?

她却忘记了,沈阙重生之后确实是多疑而冷漠的,但是在人生的前二十年,尚不知晓自己所处的环境有多畸形时,他活得放纵恣意,想要什么都能得到。在这种环境里,得寸进尺也只是基础而已。

又念了一会儿,吊瓶里的液体终于输完了。琳琅抬头一看,才发现沈阙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睡着了。

她放轻动作,慢慢将输液针拔了,站起来收拾好吊瓶,准备把东西拿出去。结果转身的时候,却感觉到了一点障碍的存在,低头一看,自己的衣摆不知什么时候被沈阙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