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签子逐渐变红,赤獒侧头看向傻眼的白狮,笑着道:“我们敞开天窗说亮话。你想要自由,而我,取代麋鹿也能帮你获得自由。”
白狮使劲屏着呼吸,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对方开出的条件是很诱人,但他能拿什么跟赤獒做交易。麋鹿若是还活着,他倒是能用蛊虫控制赤獒,可眼下麋鹿死了,他很难控制血蛊。
赤獒见铁签子已经烧得通红,便从烈火上挪开,他单手扯开腰带,再拉下左侧衣裳。
此刻,蛊虫正好在肩头处活动。他拿着铁签子逼近皮肤,妄图用热力吸引蛊虫窜到皮肤最上层。
白狮干眼看着,几乎忘了说话。
期间,赤獒缄口不语,极有耐心地等着蛊虫往上爬,直到它爬到皮肤最表层,将皮肤顶得突出了一块。
只听“滋”地一声,他将烧红的铁签子扎入皮肤,动作快如闪电。不过眨眼的时间,白皙的皮肤冒了烟,同时伴随着一阵烧焦的味道。
白狮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吵着赤獒。看着看着,他脑中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前些日子,孙大夫说自己的小学徒来了斗奴场之后便没再回去,张寇锦派人在斗奴场里找过,并没找着。
两件事一结合,他便想通了里头的秘密。
如今,麋鹿死了,皇子一事只有他和赤獒两人知道。倘若要在麋鹿和赤獒中间选一人合作,他确实会选赤獒,因为赤獒对别人对自己都够狠,也有足够的野心。
一个人若是连野心都没有,那还谈什么其他。
但与这样的人合作弊端也大,假使某一天他没了利用价值,赤獒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杀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