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这很合适。”明明是极度合理的事,她的心里却莫名酸溜溜的。
两人沉默了好久,好似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夕沫隐约能听见电话那边传来瓦格纳的音乐,她没想到迹部还会听《黄昏之星》这种舒缓的钢琴曲。
“你是在想我吗?”迹部忽然问道。
他的这句话,没有用本大爷来自称。
夕沫一时语塞,好像气管被一只大手毫不留情地攥住了一样。
此时此刻,即使是再迟钝的人,也该想明白了。
原来她是喜欢上他了啊。
喜欢上一个人是一瞬的事情吗?还是说,意识到自己喜欢着别人,是一瞬的事情呢?
究竟是什么时候开始,她不习惯独自一个人了?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她对迹部心动了?
是在山里,拉开帐篷时,看到他顶天立地的站在她面前吗?是他笨拙地为自己擦眼泪的时候吗?
还是说,是因为他无时无刻都把她拉到身后保护呢?再或者,是因为他为她带来了珍贵的书?和他打网球的那次握手?
原本一个个平淡的小日常,在“喜欢”的渲染下,变成了一个个闪耀着柔和光芒的奇迹,照暖了她的每一个细胞。
可是,喜欢上一个人,一定要这样情绪失控吗?整个人像是虚飘在半空中,毫无实在感。
她很不习惯这样的感觉。
夕沫捏了捏自己的眉心,头脑慢慢冷静了下来,平稳地承认了:“嗯。你怎么知道?”
迹部轻哼了一声:“因为本大爷听得出你在失落。临走时,你的表情也在说不想让我走。”
她那么明显吗?
夕沫看着眼前的天花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心中酸酸胀胀的,难受极了。
“下个月,你也完全可以作为本大爷的女朋友出席。”
这样别扭的语气,听得夕沫突然轻快地笑了,瞬间想起了好多豪门总裁类的小说:“女朋友?不是未婚妻吗?”
这回轮到迹部语塞了,他完全没想到她会这样说。
夕沫想起迹部临走时对她说的话,收敛了笑声,坐起身淡然又郑重地说道:“迹部,我不想跟在你的身后。”
“什么?”
“我立志于带领人类科技进步,去星际航行,所以我并不需要一个比我更强大的人,站在我身前为我遮风挡雨。我更想成为和他一样强大的人,或是能够站在他身前,让他来依靠我。”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因为我真的很不擅长与人交流。但这一缺点在我的优秀面前不值一提,因为我可以在其他各方面都做到最好,而且,我也没打算一直保持着这个缺点活下去。如果你认为我是一个弱到需要无时无刻都跟在你身后的人,那你一定是喜欢错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