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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共著。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林瀚文混迹风月好几年,自认为是见过世面的,现下手里捧着一本书,眼睛盯着上头的几行字,愣是没忍住脸颊发热。

拉开旁边的椅子把自己往上头一撂,直接把那书页搭在了自己热的透红的脸上。

顾云城在楼下厨房忙活着,书房的房门没关,他隐约听见了锅碗瓢盆演奏出来的丁零当啷的交响曲,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一刻他突然觉着自己有点赚到了。

哎呀,反正是怪没有出息的。

暮沉再次踏上祖国的土地的那天,天有些阴,夏日里的末尾凉风习习,还挺舒服。

他匆匆忙忙的等到了自己的行李,提前联系上了林瀚文,已经按捺不住要立刻见到那人的心思。

下午三点钟,机场里人很多,想找个人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

他摘了墨镜揣进口袋里,眼睛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四处搜寻着。

终于在靠右手边的地方,在里三层外三层的人堆里瞧见了那显眼的人。

穿着牛仔外套的男人微微挽起一点嘴角,绕过人群向他走来。

暮沉几乎眼酸,他快走几步迎了上去,望见熟悉的脸,手上的行李也不管不顾了,随手一扔,紧紧的拥抱了来接他的人。

“瀚文哥~”

林瀚文伸手胡乱摸了两把暮沉的脑袋瓜,“快撒手,抱的这么用力,当心挤着你大侄子。”

暮沉一听这话,心里的情绪一下就掉了下来,即便是已经知道了这个消息很久了,但让他坦然接受还是难了些。

他恋恋不舍的松了勾在林瀚文脖子上的手,四处瞟了两眼,砸了砸嘴说:“就你自己啊?那个谁孩子爸爸没陪你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