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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小姑娘们都爱看的小说里写的,说不准还能捡着个漂亮媳妇回来。

也不对,好像他有点不够格,毕竟也不是什么霸道总裁,不过兴许能捡到个公主,这样的话就比较合适了。

你永远都不知道,走在路面上表情严肃、态度端正的男青年,成日里都在脑补些什么粉红泡泡。

想想也仅仅是想想,于瑟好歹也是个条顺盘亮男青年,一米八七的个头,腿长腰细,能在顾家三位少爷身边近身的人,没有不养眼的。

到现在还没找到对象的主要原因,实在怨他自己。

最开始眼高于顶没有瞧得上眼的,单身了几年,然后突然在单身方面体会到了快乐,单身一时爽,一直单身一直爽。

当然,一脸三百六十五天,还是有那么十天半个月想找对象的,通常还没找到合适的,那间歇性想法瞬间又消散的没影了。

端着酒杯找了个十分不显眼的地方一扎,大过年的到酒吧里来找清静也实在是有些无奈。

于瑟望着舞池里的美艳妖娆的姑娘们,瞧一个不顺眼,再瞧一个还不顺眼。

对于这种事他也思考过,为什么瞧着人家的女朋友都挺好,一到了他自己这里,总也找不到合适的。

想了想去这问题大约不是出在人家姑娘身上,而是出在他自己身上,心好累啊!

他窝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的喝着酒,盘算着时间点,爸妈也该睡了,没想到临要走了,还瞧见了个熟人。

确切的说,是他跟人家熟,那人可跟他不熟。

跟这醉鬼长得七分像的小狼崽子这段日子可没少在他眼前晃悠。

项永宁一向谨慎,这个时候怎么就来酒吧这种地方了?还被人灌成这个样子?

两个流里流气的男人,不怀好意的在他身上吃都豆腐,又相互使了个眼色,架着醉的找不着北的人往外走。

于瑟有些为难,时哥说过,对于这叔侄俩要松着点,还想让人家赔了夫又折兵,合该是时哥的人,现在也不好看着他被别人拐走了糟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