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页

醒过来的时候,童珊珊的脸上带着一点儿泪水,但心情其实还不错。

如果父母知道她在这边过上了安全且不愁吃喝的日子,也一定会为她开心的。

从这天开始,童珊珊就过上了规律的生活。

她早上七点前就会起床,洗漱好了去大食堂打早饭,吃过早饭会拉着齐小满的小手送他去托儿所,之后就回来做衣服和做家务。

隔壁的郑荷花知道童珊珊在做衣服后,便也抱着自己的针线篮子跑来童珊珊的家里,跟她一起做活计。

齐家这边人口少,房子里东西也少,所以宽敞些,郑荷花喜欢在这边串门。

两个人一起做衣服,童珊珊就看出郑荷花的手艺非常好了。

但她做的不是自家人的衣服,她手艺好,所以大院儿的一些人会拿着布匹请她帮忙。

一般做的都是孩子们的衣服,也做鞋子,报酬呢,要么给钱,要么直接给布料或者粮食。

“你知道的,咱们大院儿好多人的爱人都是文工团找的。她们那些人,就会唱个歌跳个舞,做饭不会,做衣服不会,扫个地都能伤了手。不过这样也好,倒是便宜我了。你可别小看这三瓜两枣的,我自从过来随军,靠帮人做衣服做鞋子也赚了不少了。”郑荷花很热心地说道:“我看你这手艺也不错,针脚细细密密的,回头再有人找我做衣服,我做不过来的,我就交给你。”

童珊珊笑着说:“谢谢荷花姐,要是她们不嫌弃我的手艺,我也愿意赚这个钱。”

生活艰苦,总要想法子开源节流,如果真的能靠做衣服赚点零花钱,那也不错。

毕竟,带齐小满实在是太省心了,白天往托儿所一放,晚上睡觉也不用她操心,只要一到八点半,他脑袋一挨枕头就睡着了。

童珊珊每天八点到下午四点半的时间都可以自由支配,要是不找点事情做,她也觉得挺无聊的。

郑荷花说:“你这手艺挺好的,她们一定看得上。反正做的都是小孩子的衣服,就算针脚有点问题,她们也不太嫌弃的。”

“那她们自己的衣服都是买回来的吗?”

“当然啊,她们的爱人条件好,个个都是穿皮鞋的,跟咱们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