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杨律师得意的说道:“看起来,顾女士和林女士私底下交情不错的样子,为了公平起见,也为了让林女士摆脱作伪证的嫌疑,我认为,林女士不适合做证人。”

他言之凿凿,警官没理他,继续给林蓓蓓做笔录,林蓓蓓拿出一张面试回执单,证明自己那天只是去面试的时候路过那里,偶然间帮助了顾嘉楠和赵欣彤,又拿出一份通话记录清单交给警察,证明自己和顾嘉楠以前从不认识。

做好笔录后,警察就让他们三人回去等消息,顾嘉楠一心想快点儿解决好这件事,追问需要等多久,得到的答案却是“看情况,如果运气好找到其他证人或者是录像、照片的话,就很快能结案,如果找不到的话,就得慢慢等了。”

这答案让她备感沮丧。

第十三章:寻找目击证人

从警察所出来后,杨律师瞥了她们三人一眼,仍是一副成竹在胸的嚣张模样,一言不发,驾车而去。顾嘉楠更加沮丧了,她的第六感告诉自己,杨律师刚才拿出的那张照片,绝对不是机缘巧合下拍到的。说不定,对方早就把她和赵欣彤调查得一清二楚了。对方还有专业的律师,对报警之后各种手续的繁杂程度,肯定比他们了解得多。

照片事件也让顾嘉楠猛地意识到,对方早就做好了和她们长期耗着的打算,而她和赵欣彤只是普通的工薪阶层,光是工作和生活就几乎花光了全身力气,哪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跟对方耗着呢?

她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明明是对方的责任,而且,双方在事后,已经达成私了协定了。可是,对方却宁愿花高价请律师,也不愿意主动承担后果,干脆利落地补偿她们的损失。

越想越觉得无力,越想越觉得,当时没有主动报警,真正是一大失策啊。她甚至想,要不就算了吧,自己吃了这个哑巴亏,和赵欣彤均摊了这五万,一个人两万五,这笔钱虽然不少,但是也还在她们两人能承受的范围之内。

最委屈的是,伤筋动骨一百天,虽然不至于真的一百天,但至少未来一个多月内,赵欣彤都行动不利索了。

她把这个想法和林蓓蓓说了,林蓓蓓没有立刻接话,而是神色古怪地盯着她,看得她浑身不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