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得不说,她跟O2有一些奇怪的缘分。

“BY——”

门外传来声音。

朋羊看向琳达,琳达还是那副雷厉风行的模样。她朝她笑,用有点牛大王的口吻说:“Go get them.”但其实牛大王不会这么说,牛大王会说:“炸了他们。”朋羊打开门,牛大王在门外果然跟她说了这句话。

好像都不太恰当的。朋羊想。不过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在这里。

台上正在掀起全场巨浪的是Rose。那个瘦瘦高高的年轻女孩儿身上好像有无穷无尽的爆发力,她顶着那抹玫瑰色,一瞬之间仿佛带着整个体育馆的人回到了摇滚的黄金年代。

她被称为天才不是没有原因的。

朋羊不知道,她的不少粉丝都为她捏了把汗……尤其是还在熬夜的中国国内视频直播的弹幕们。

【我好怕我咩被玫瑰姐压过一头】

【我正在找玫瑰姐的缺点,没找到】

【。。朋羊的粉丝也太坦诚了吧】

【没办法,摇滚歌手的现场,就是好看啊】

【墙头倒了】

【快出来了吧,好紧张】

……

震翻掉的现场,又黑了下来。

一束追光打到舞台中央,那里坐着一个人。

【是BY吗?她是不是抱着吉他?】

喻子翔听到了第一个音符。整个O2都听到了第一个音符。

一个音符占据一整个空间。

《Superstar》

采样经典,改编经典,非常常见,可以很讨好,也可以被骂的体无完肤。

Rapper采样摇滚作品,一定是需要很强的表达自信的。

好比《Sing for the moment》,足够出色了,只要不跟《Dream on》作比较。后者长歌当哭的气势有如史诗。诚然,不同的音乐类型,比较意义不大。前者原本就是在致敬,惊艳地完成了不输千军万马的推进的同时没有丢掉原曲的灵魂,且成功加入了强烈的个人特色表达。

而谈论卡朋特和音速青年,女性是一个避不开的主题,但抛开这个主题,是更流俗的疯子、天才和艺术家的悖论,亦或者,有缺点、

有阴暗面的常人。

喻子翔站在台下,凝望台上。

抱着吉他的不是朋羊,是Rose。

那束光圈逐渐放大,喻子翔屏住呼吸,他稍稍看清楚了一些。

她站在Rose后面,抱着话筒,刚才光圈刻意忽视了她。

她换了表演服,皮质长裤和无袖白衬衫,最古怪莫过于她手上戴着长筒的黑手套。妆容和发型没有太大变化,原本就很适合上台。

Long ago and oh so far away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before the second show

全场只有Rose的吉他声和她低沉吟唱的嗓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