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芙太大,奶油“咻”的一下,从侧边溜出一块,粘在她的嘴角,应该很滑稽,不然湛寻怎么笑得咧嘴,见自己瞪着他,立马抿嘴低头,但肩膀还在抖啊抖。
让你笑!不给你吃!
由于湛寻笑得太厉害,她吃第二颗泡芙时,小心翼翼,整个塞进去,宁愿鼓着嘴吃,也绝不张开缝隙让奶油溜出来。
湛寻侧头,还能看到她嘴角剩的点奶油,由于刚刚憋笑,憋得眼角都湿了,莹着灯光的亮色,他出声提醒:
“没擦干净,”手指摸了摸自己的嘴角示意,“这里。”
她面色微赧,刚刚只是偷偷用舌尖舔了下,没想到还没弄干净,从包里找纸巾,左手拿着泡芙盒,右手拿着包纸巾,她正想单手炫技,抽出张纸巾。
结果湛寻拿过去,抽出张,弯腰低头,在嘴角处帮她擦拭。
一切都太快,太自然,以至于她没察觉到这其中的亲昵接触,其实主要是宋酌注意力都在手里的泡芙上。
而湛寻,当转身时,他脸红了,从白皙的双颊到薄薄的耳垂,都难以幸免。指骨力道捏攥着纸巾,怔愣了数秒。
最后,嘴角一点一点浮翘,无法自抑。
在纸巾抛进垃圾桶的瞬间,脑子里闪过好几个脸红的借口:这里太热?发烧了?穿太多?
事实证明,他多想了,因为宋酌正捏着个泡芙进嘴,余光都没留给他一丝半点。
于是湛小少爷又浑身不舒服,唇线抿直,嘴角的弧度崩垮,抬眸瞧这俱乐部哪儿哪儿都不顺眼。经理擦汗,以为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位贵宾。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是湛寻的嘴角,我刚刚从太阳下来,现在在海底两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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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孟朝茉初见商俞时,在一家私人会所。他倚在灯光奢靡的走廊,仰着脖颈喘息、宛若只极度缺水的鱼儿,白衬衣被泼酒,湿痕蜿蜒,整个人狼狈、且颓唐。
他霍地攥住了她的手腕,“带我走。”
——顺着那张美人脸垂眼望去,身材完美。
咳咳,她见色起意。
直到后来两人因诸多因素离婚。她也还记得这幕:他迷乱到极致,凑在她耳边哑声说出“求、你”的模样。
只可惜,名门出生的商俞,骨子里深刻着清冷倨傲,向来把持有度的他,怎么也不愿承认因为酒精毫无分寸的那晚。就连听到她提离婚,也只是身形微顿,沉默良久,道了声“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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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雨夜,孟朝茉谈完生意回家。
别墅门口坐了个男人,那人被雨沾湿、周身萦绕着淡淡的酒气,失魂落魄到喃喃低语的模样仿佛遗失至宝。
他见到孟朝茉的那瞬,薄如蝉翼的眼皮忍不住颤抖,“我……呜呜呜呜……”
——孟朝茉看着抱着她大腿哭成个泪人儿的男人,额角疯狂抽搐。
“商俞,放手!”
#追妻火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