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这天的阳光很好,风吹树叶,屋子里没有风,关着窗户只能隐隐约约听见树叶沙沙的声音。

“夏天真好”焦诺望着窗外的一抹绿色喃喃自语。

第11章 陆家有囍、番外 刚刚

我叫陆庭珩,出生在伦敦的中产阶级家庭中,作为不算很有钱的华裔小孩,我还挺受上流社会的欺负的,这也让我跟我当时的朋友们产生了深厚情谊,都是曾经一起被打、被骂、逃跑换来的,我第一次注意到廖凡子是在八九岁的年纪,她在角落里被别的孩子打得很惨,咬着牙不肯服输的样子,一直徘徊在我的脑子里,因为在我一直的印象中,和母亲的言语里,女孩子该是温温柔柔、稳重大方的,后来我们帮了她,再后来,那也成为我后悔的事情之一。

廖凡子和焦诺最大的区别,在于廖凡子的野心太大,她想要的太多,多到我们都装不下,她想高人一等,成为人上人,婚礼那天廖凡子质问我,焦诺比她好在哪里,我还记得我说:“她很普通,是好家庭长大的小女孩,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变动和风浪,想要的也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一间小房子,我曾经跟你说过,我只想过柴米油盐的简单生活,你有你的追求,你的理想,我不打扰,但是你不能把你的理想强加在我身上。”

认识焦诺,是在飞机上,她迷迷糊糊的样子,真实生动,我突然有一瞬间觉得如果和这样的人结婚会很有趣,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但是下飞机前我还是要了她的联系方式,我有点怕以后再也遇不到她了。

回国之后,偶然的机会,我在peter的聚会上又一次看见她,我似乎觉得这是冥冥之中注定的,我立刻提出正式入职公司,她是真的普通,高兴的时候会笑,不高兴的时候会哭,她越是对我不闻不问,我越想知道她在想什么,所以新婚第一天,我强行和她睡在一张床上,她的身体很温暖,就像她这个人一样舒服。

陆庭煜在第一次见过焦诺之后,晚上冲进我租的房子里,坚持让我跟她结婚,他振振有词,如果我不愿意,他就去追了,被我打了一顿,按下不提,就像她说的男孩子和父亲的关系都多少有些紧张,我从来没见我爸笑过,可能偶尔跟我妈笑笑,也是背着我们的,只有她进门之后,隔三差五的送饺子、送酸菜、送她家里腌制的萝卜干、送她舅舅农场杀的血肠和切好猪肉,家里一下子有了很多烟火气,连做饭的阿姨都夸个不停。

她很会讨爸妈高兴,今天买按摩仪,明天买暖脚器,我妈不会包饺子,她就去教,我出差的时候还经常过去陪我爸下棋,跟我妈逛街,春天里给我爸妈和她爸妈买机票去普吉岛和巴厘岛晒太阳,本来以为是一场交易,慢慢的变成了一家人,从那座教堂开始。

我想过很多次以后会跟什么样的人生活,包括曾经想过和廖凡子在一起,这个问题从20岁走到30岁,然后不经意之间,她果然出现在灯火阑珊处。

她才25岁却想着早点生孩子,身体恢复的快,孩子还有漂亮的妈妈和帅气的爸爸撑门面,然后我们有了儿子;她开了间小店,卖鲜花、卖奶茶、卖蛋糕,店里面的空气,用陆庭煜的话说,充满了恋爱的酸臭气;我结婚之后,父母的心思和唠叨全在他身上了。她也还在写小说,还在参加比赛,还在投稿,她想要自己的名字出现在电视里,靠自己的能力,我有点羡慕即使生了儿子也还难凉热血的她,虽然十有八九石沉大海,但是她没有一次说过不想写,要停下来的话。

那次都柏林是廖凡子最后一次出现在我们的对话、我们的生活里,后来有几次找过我,都被我回绝了,因为她已经停在我的少年时代,就让她成为想成为的人吧,各自安好,是我们能给彼此最好的结局,至少现在的我很好,就算北京的三环堵车,我们时常说出去吃,最后变成家里瘫,可我还是爱这个城市,爱这个城市里的人,爱着这个坐在我身边和我十指相扣的姑娘。

Peter问我结婚生活好不好,我觉得要找到对的人才算好,否则和谁都是将就,前任三上映的时候,焦诺哭的稀里哗啦,我笑着问她是不是想起她的前任了,她哭着摇头,她说这样的好故事最容易产生共鸣了,不是不爱了,不是劈腿了,说不清为什么,只能分开的最后是最无奈的,她明明都知道,却写不出来这样的好故事,我笑的更大声,抱紧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