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不吃,”孙研序坐下后,端起碗往嘴里扒了两口饭,抬头看了眼苏雪。
男生身高腿长,坐在她身边,带着一股洗衣粉的香味,悉数飘入鼻孔,苏雪有些失神,直到听见男生问她,她才连忙说了一句:“这就吃。”
男生夹了一块红烧肉,都要放到嘴边了,手腕一转,直接扔到了她的饭碗里,然后又扔了几块排骨,像喂狗一样,很快就把苏雪的饭碗盖住了。
“太瘦了。”
男生有些嫌弃的说,好像在为自己的行为做着解释。
苏雪怔了一下,有些不自然。
孙研序可是直接用他自己用过的筷子给她夹的菜啊!
这个年代当然不能要求共用筷了,能吃饱穿暖已经很不容易了,所以她倒不是嫌弃孙研序,就是觉得她好像吃了沾有他口水的红烧肉。
不过要是不吃也可惜了,多不容易的一顿红烧肉。
可转念一想,苏雪就高兴起来了,以后她还可以跟人吹嘘,当年我和首富可是用过同一双筷子的人。
但是,这说辞貌似有点……
暧昧。
“怎么不吃啊?”李琴香看苏雪只管发怔,拿着筷子不肯吃,问道。
“这就吃,”苏雪掩饰着自己的大红脸,赶紧放嘴里一块红烧肉,一边吃一边夸:“李姨做的真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肉。”
嗤——
她话音刚落就听旁边传来一声讥笑,男生特别不屑的说道:“你以前吃过红烧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