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他到底哪儿符合她的救命恩人的条件?刚才有危险时,他除了跑得比“兔巴哥”还快,又乱带路,还有做什么吗?
……
回到何云飞送的小别墅时,已经十二点多了,借着惨白的路灯,他看了看整个精致的个性别墅。
陆放轻轻哼了一声道:“爷爷还真下了大本。”爷爷在b市给他们备下一栋房子,让他们共筑爱巢吗?让他从美国回来,有个落脚的地方,有个女人在家等他“享用”?
顾西干干笑了笑,道:“还好,谢谢你和霍大哥送我回来,那么,晚安。”
“不请我进去坐坐?”陆放轻飘飘道。
顾西打了个哈欠,道:“俺吃不消招待你了,俺太思念周公同志了。要不,哪天我去香港看爸爸,就请你吃肯德基。”
“呵呵,你真大方……”陆放叽讽。
她印象当中,香港最便宜的餐厅要属肯德基了,她记得她前世唯一一次和两个同事去香港出差,只吃得起肯德基。
“呵呵,你不喜欢……”不喜欢更好,省钱,不然她的独立计划里的赤字更大了。
“好吧,那么就请我吃一百次肯德基。不一定在香港,我现在在内地工作。我想吃的时候,会打电话给你。”
陆放微微勾起薄薄的嘴角,凤目眯了眯:单独吃一百顿饭,你就是尼姑,也总足够让我把你弄床上去吃/干/抹/净,把所有权改为我陆放了。不然,我堂堂三少爷还混个屁?
一百次?唉,凭什么呀?她是说请一次呀,不过,他到底凭什么要她请客那么多次呀?送她回家?是他把小徐打发走的。
作者有话要说:陆放遇到这样的女人,英雄难有用武之地呀,她在危机下就是个好女不吃眼前亏,见缝插针,混水摸鱼的主。
除非她倒霉得完全没有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