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去去,说什么呢,你老板我这么帅,别人喜欢还来不及呢。”吴兴旭掏出手机立刻就给好友拨通了电话。

那边刚接通,吴兴旭就神秘兮兮地问,“你猜我刚才看到谁了?提示,是一个小姑娘哦,活的!”

什么玩意儿?

“不说人话我就挂了。”陆骁最近正被收购案烦得不行,看谁都不顺眼。

“哎哎哎,别挂啊,难道被我说中了,不好意思了?那个小姑娘可是拿着你的衣服来的诶。”吴兴旭上下抖着那两条浓密的眉毛,调侃道。

不用见面就能知道对面啥样子的陆骁脱口,“那又怎么样。”

“万年老铁树开花啦,我们厌人症的陆总竟然没把衣服给丢掉。”吴兴旭捂着嘴,超级夸张地说。

两个人是从少年时代就开始的好友,对彼此的脾性非常了解,总之陆骁这个人就是从小到大的厌人症患者,讨厌任何人弄脏他的东西,宁可扔掉都不会用别人碰脏的东西,再贵重的东西也一样,谁让他家室摆在那里呢。

有钱!

任性!

要他来说就是臭屁两个字,年轻的时候拽的二五八万的。

现在竟然把衣服给了一个女的,这能不让他感到稀奇么。

这件衣服的尺寸是照着陆骁的身材专门定制的,而且他们一家子的贵重衣服都是自家店铺在处理,因此他一眼就给认出来了。

挑眉,陆骁没想到李可可竟然真的拿着衣服去处理了,这个好友开的店是什么价位还是知道的。

看来小姑娘还挺舍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