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南郊,大卫已经将三个弹匣全部打光了。
他依靠郊外的巨石块作为掩体不断移动射击。
二十一发子弹,干掉二十一个敌人,没有一颗子弹是浪费的。
最恐怖的是,从他开枪到现在,仅仅只过了半分钟。
随手扔掉手枪,他把目光投向不远处的倒地警员,他的身旁有好几把步枪。
大卫双腿发力,离开掩体极速朝前面跑去。
荒郊野岭光秃秃的一片,按常理说特警可以很轻易的发现他。
可那些王牌警员已经被打怕了,一个个缩在车里,躲在地上根本不敢抬头。
这个致命的失误,让他们失去了唯一翻盘的机会。
大卫猛地一个前扑,在地上滚了几圈,当他站起身时手中已经攥着两把自动步枪。
枪在手,跟我走。
大卫自信的跳上防暴车车顶,大声的讽刺道:“你们有二十几个特警,我只有一个人,这都不敢还手的吗?”
闻言,一个躲在车底的特警悄悄探出头,想要看看这个恐怖的敌人到底长什么样。
他自以为躲藏的位置很隐秘,可当他探出头的瞬间,一发子弹瞬间击中了他的眉心。
枪声暴露了大卫的位置。
下一秒,躲在暗处的特警一起跳出来,从四面八方朝车顶开枪。
大卫面露不屑,然后果断扣动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