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承均退了两步拉开距离:「好的,金。请你别再用敬称或是恩公,我听着怪不舒服。叫我名字就好,于承均。」
殭尸略带羞涩地说:「叫均可以吗?均,June,想必你是六月出生的吧?」
「我是二月生的。」
虽然被打枪了,金也不以为意。他跳出冰箱,一反适才涕泪俱下的样子感激地说:「均,我要郑重地感谢你,如果没有你的血,我就无法复活……」
「……咦?」
「我虽然死了躺在棺材里,不过意识一直模模糊糊地存在,感觉就像喝醉了在梦里晃荡一样,只是那梦没有内容、感觉不到时间,待在那里头,就如过了几千几万年似的那样漫长难耐。直到……你出现了。」
金回头从冰箱里拿出一块染了血的布,那是之前包在他身体外的。他非常珍惜似的摸着它道:「你的血顺着棺材板渗进我的皮肤里,在那时,我便醒了。」
于承均安静地听他说,还敏锐地发现金讲话的腔调变了。看来他之前的京腔是装出来的,讲到激动之处时便忘了。
「之后,我的皮肤长了出来,头发,指甲,脑……在那之前,我可说是靠灵魂思考感受,然后五感慢慢地回来……」
于承均受不了金细数着自己身体哪个部位可以作用,对他来说,这个漂亮的皮囊还远不如一具干尸赚钱。
于承均打断他问道:「所以,你现在已经完全复活了?」
金一脸正经回答:「还不算,宝贝,男人最重要的那话儿还没──」
于承均打断他:「你有办法恢复原来的……就是你刚醒来时的样子?」
「除非让我再死一次然后放上一百年,那大概就成了……」
「你要吃饭吗?」于承均重复了一次他最初的问题。
金歪着头想了想道:「我不知道耶,好像不会饿,不过又有点空虚……」
「是吗?」于承均扭头离开。不用吃饭最好,他也省下笔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