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换上郑重的语气说:“反骨妹,坐下。”
她把前爪从车门上放下,他打赌这狗子肯定思量了一下到底要不要服从,然后才后退坐到副驾驶座上,保持与他面对。虽然看那打量人的姿势,她的警惕性和提防心还没丢,但肢体语言并没有表现出要攻击的意思,于是他打开车门进去了。
他的另一只手里攥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着多米尼克的枪和卸下来的弹匣。他暂时把袋子放进手套盒里,动作尽量慢,做给反骨妹看,放完后便往后栽在椅背上。
犯罪现场已经移交,反骨妹也静了下来,卸下这些担子后,他再也抑制不住,开始尽情回忆起打斗时的官能感受来。大脑被肾上腺素主导,肉体的撞击,把那些伤害多米尼克并威胁着他的人打趴下后的胜利快感……
天,他好想找人操他一顿。
利维低吼一声,耙了耙头发。他到底是怎么了?他对自己在打斗中的表现毫无愧疚之感;那伙人重伤了多米尼克不说,也打算对他下手,他只是打得那几个人丧失了行动力而已。让他踌躇不决的,是打斗后的生理反应。练习对打之后性致勃发是一回事,但是遇上这种场面兴奋到这种程度,又算什么?
他很想听听娜塔莎对此作何感想。
甩掉这通念头后,他扭转钥匙驱动引擎,激活仪表盘上的GPS。多米尼克没把自己的住址预存进去——多半是出于被盗车的考虑,利维对他的安全意识点赞。他把在多米尼克驾照上看到的地址输入进去,然后沿着标识出来的路线上路了。
开车的时候,他的思绪总是不自觉地回到多米尼克身上。多米尼克扑过来替他挡那一下的动作就像是一种本能反应。当多米尼克倒在他身上后,利维以为他死了,着实慌了几秒钟。把那几个人收拾了以后,再看到多米尼克不省人事地倒在那里,头上冒出的血流到了胶皮地板上……
假如利维来的时候,多米尼克不在那个停车场里;假如他听了利维的命令没插手进来;假如他不是那种让人气不打一处来的傻热心,利维此刻恐怕已经没命了。
利维颤巍巍地呼出一口。
多米尼克住的地方是个有点破旧的住宅楼,有着连锁汽车旅馆那样的开放式走廊和楼梯。利维在车地板上找到反骨妹的链子,牵着她进入铁丝网围栏的大门,进里面寻找2G号室。
时间已经很晚了,他都有点不好意思敲人家的门,但不敲不行。“等下就来!”屋里人喊道。很快,门开了,一名美貌惊人的女子站在门里,她顶着一头五颜六色的小辫,棕褐色皮肤,双臂和胸前布满彩色的纹身。
起初,她用一副警惕而礼貌的眼神看利维,但在看到他身边的反骨妹后,她的脸色唰的白了,一下子倚上门框。“我的天,多米尼克出事了?”
利维骂了自己一句:他怎么就没想到这样子上门会引发的误会?“他没事,”他马上说,“我是说,他受了伤,但没什么大碍。他让我把反骨妹带来这里。我是他的——朋友。利维·艾布拉姆斯。”
“佳思敏·安德森。”她握了握他伸过来的手,像是镇定了一些。“他怎么——”
“是谁啊?”屋子另一头有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