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人。”
“都是从分局和派出所捞的?”
“大部分是,也有从社会上来的。不过素质最好的都是咱内伙子,乐然算一个,还有俩是锦和分局的。”
沈寻略一沉吟,不动声色道:“成,看上头怎么分吧,如果把乐然分到我队上,我亲自带。”
“嘿!”周旭东牛眼一瞪,“够哥们儿!”
“咱俩啥关系,你看中的苗儿,我能不上心吗?放心,只要他来刑侦大队,我保证把他当自个儿徒弟看。”
“哈哈哈。”周旭东笑起来动静极大,跟弥勒佛似的,“这待遇不错,小白岂不是有竞争对手了?”
“当师傅的,自然得一视同仁。”
此时,正认真填表的乐然并不知道,自己尚未踩热市局的地皮,就被顶头上司卖给了不怀好意的“仇人”。
从食堂出来,沈寻心情不错,嘴角暗自上扬,正午暖融融的春光一照,盈在眼角的笑意蓦地生出三分风流七分柔情。
他天生一副好皮囊,家境的优渥令他自带温润与漫不经心的气场,一身警服又将慵懒与随意收敛得恰到好处,干练与利落平地而生,不失风度,又无损威严。
这样的人,往往是男女通吃,老少咸宜的。
刚行至办公楼门口,右肩就被人重重拍了一下。他头也不回,继续朝前走,只道:“别闹,多大的人了,还搞偷袭。”
“我去!你是有多爱我?拍一下就知道是我?”来人语调欢快,绕到他面前,无框眼镜上滑过一丝阳光的影子。
“我这肩膀都不知被你那爪子拍过多少回了,还感觉不出来是你,我不如当场脱掉这身警服回家种田。”沈寻被挡了去路,站在楼前的阴影下,见对方眼下的卧蚕进化成了烟熏大眼袋,放缓语气道:“辛苦了,下午没事的话,去休息室补个觉。”
“补什么觉啊。看你脱场衣,胜补十年觉!”
“正经点儿。”沈寻无奈地指指斜上方的摄像头,“想让监控室的兄弟看见主检法医光天化日下调戏刑侦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