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听着白青雨讲了一遍,才算知道了这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孟元君和白青雨是至交好友,孟家也是豪门大户,和白家一个住在巷尾,一个住在巷口。就在不久前,这孟元君才刚刚新婚,娶的娇妻,便是白青雨的堂妹白薇,亲上加亲,两人的关系自然更好,照白青雨的话说,“胜过亲兄弟”。
只是这孟元君才刚新婚,就遇到了行尸之祸在青州爆发。一夜之内青州城变成了人间炼狱,孟氏一族全都没能幸免于难。他冒着性命危险把孟元君从行尸群里救了出来,奈何孟元君伤势太重,最后还是成了行尸。
但是白青雨不舍杀了自己这位挚友,便将他养在家里。行尸嗜血,他便将家中的狗宰杀了供孟元君延续性命,到如今,已经杀了十二条狗。
“你们看他,是不是和别的行尸都不一样,跟活着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区别。”
白青雨望着孟元君说。
这个孟元君,的确和其他行尸有些不一样。或许是一直都有鲜血鲜肉供给的缘故,他的皮相不像别的行尸一样塌陷腐败,重要的事他衣着光鲜,头戴青玉冠,若不是胸口沾染了一些血迹,穿着打扮真和一般富贵人家的青年男子并无半分差别。
看来白青雨将这位故人照顾的很好。
只是一个行尸,越是像人,越是叫人心里发毛。
苏翎一回到房间就说:“我早就说这个白青雨古怪,他果然古怪,竟然在家里养行尸!依我看,他和那个孟元君关系可不一般!我就说这个白青雨阴阳怪调,有股不男不女的样子,想必这孟元君就是他的情郎呢。”
“他都说了和孟元君的感情胜过亲兄弟,有些兄弟情义比什么男女情爱深多了,你没听说过一句话么,女人如衣服,男人如手足,自己的手足兄弟成了行尸,不舍得杀,也可以理解啊,未必就是断袖之癖。你忘了我当时被咬,李牧不也跟着我走了,也没舍得杀我,难道我和李牧还有什么苟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