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之间,是颜昭先看上了他。
后来他问颜昭为什么会喜欢他,得到的答案是她喜欢身上有伤疤的男人。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跟其他人不一样,然后找了住同一宿舍的教官问到了伤疤之类的细节,就更喜欢了。
他行事一向认真,而颜昭的这种喜欢,给他的感觉太草率太儿戏了,说不出的违和。于是他让人查了一下,很快资料送到他手里,厚厚的一沓,翻开一看,精彩两个字完全不足以形容颜昭的过往。
第29章 现世-复苏(三)
陆明远觉得颜昭的喜欢太儿戏, 可是从调查的资料来看, 哪里是什么儿戏, 她分明就是在玩爱情游戏。最近三年里,她就有过好几任男朋友, 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游泳的,黄皮肤白皮肤, 黑眼睛蓝眼睛……性格各有不同, 但是无一例外都是长得好看的,而且在一起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 短的一个月不到就分手。
“她说喜欢你的时候, 是真的喜欢。但是怎么说呢,感觉跟大众定义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喜欢一个东西,比如突然喜欢听一首歌或者吃一种食物,短时间内可以无限单曲循环那首歌吃那种食物,但是总有腻味的一天。歌曲听腻了就换一首,食物吃腻了就换一种, 男朋友也是如此, 分手后换下一个。”
“不过有一点,同一种类型的,她只会喜欢一次。”
当然, 颜昭的人生不是只有谈恋爱,其实她所有男朋友都是在工作当中认识的。她的工作换得比男朋友更勤快。她当酒店大堂经理的时候,男朋友是财务总监。她应聘漫画助理, 然后不久工作室的头号大神就喜欢上了她……
来明大门口开咖啡馆之前,她的上一任男朋友是一位大厨。朋友圈里,全是给女朋友的爱心早中晚三餐+夜宵图片。
真的,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类型。
陆明远出身首都最顶级的红贵之家,但是从小被家里老爷子扔部队里,糙养长大。喜欢他的人不少,不过他都没看上眼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二十几年。他一向洁身自好,没想到忽然遇到一朵烂桃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