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秦牧忍不住笑了笑。

立刻被胡云笙发现了。

被嘲笑的主人公狠狠瞪了秦牧一眼,伸出手,“衣服还我!”

太阳慢吞吞往上爬,山崖上越来越热。胡云笙拿着狼群带回来的果子,在秦牧衣服上擦干净,就着崖顶风光啃下一大口果肉,感觉哪里不太对。

明明还是一样的果子,怎么就味道不对了呢。

胡云笙拿着果子各种打量,哦,这个果子没去皮,皮不好吃。

“你削……算了。”

秦牧身上只有抢来的刀和匕首,都在昨晚沾过血。夏果是山里难得的甜食,粘上血腥就不好吃了。

可是果子皮实在是欠点味道,以前还不觉得,这会儿怎么吃都不太对。

“走吧,回去吧,爹爹该担心了。”没办法削皮,又吃不对劲儿,胡云笙只好兜起所有果子,当起果子的临时容器。

先回家,家里有秦牧昨天削水果的匕首,干净的。

肚子早早就饿了,吃不痛快,胡云笙心情不太好。

本来也只是不太好,在横穿树林路过老家时候,心情就彻底不好了。

有明显人造痕迹的山洞,洞前有一大片空地,地上有磨断的绳子,是昨天那两个士兵弄断绳子跑掉了。这么一大片空地在树林里显得格格不入,这里是胡云笙小时候的家。

这个山洞是胡云笙父母花了三年时间,在原天然山洞的基础上建造的。

父母去世后,胡云笙跟着狼爹爹住进了狼群居住的山洞,再没回来住过。只是偶尔路过会进去看看,一般情况下都是走前门,最近却总是和后门有不解之约,又路过这里了。

这里是胡云笙的老家,即使空置着不住,那也是胡云笙的地盘。

十几年里,任何想要闯进山洞,试图霸占山洞的家伙都被揍得很惨。

胡云笙可记得,秦牧和戈沙不仅住进去了,还待了两天,还引来了蜘蛛,放纵该死的蜘蛛在洞口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