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有可能就是阿笙他们住着的山林。
这一身伤……突然,秦牧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去看,是箭筒,里面还有一支短箭,尾端刻着“秦”字,这是秦家军的东西。
自从秦家军“叛国起义”被灭,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这种短箭了。
秦牧摩挲着箭尾的刻字,一个大胆的猜测冒了出来。
林辰锐刺过来的长.枪是真的,他死在、死在阿笙身边也是真的。可是,现在他活着,身边是有序走远的狼群、久违的短箭和森林。
他回来了。
重新活在这片土地上,活在相遇的这一刻,一切都没有发生,一切都还来得及。他绝对不会让悲剧再次上演,秦家军的“叛国”仇、阿笙父母的仇,一笔一笔慢慢算!
如果一切都没有变,那么戈沙应该还在山洞里等他。那就先回山洞找戈沙,等伤好一点再去找阿笙。
阿笙……
秦牧脸上不禁露出笑容,狼群居住的山洞,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不急。
一切都重新开始,这一次,秦牧希望两个人的开始能不那么血腥和对立,能够温柔一点。他不会伤害他,也不会伤害狼王,只需要在阿笙每日看夕阳必经路上“偶遇”。阿笙心地善良,看到这身伤,一定会把我捡回去救治。
——“嗷呜~”
远处传来一声狼嚎,声音短促且急。若是重生之前,秦牧只会以为是在普通不过的狼嚎,但是现在不一样,有过一辈子和狼群为伍的经验,很容易就可以判断,这是阿笙在召集狼群。
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秦牧重新背上箭筒,取出腰间长剑当拐,支撑着身体,勉强往前走去。
阿笙必然就在声音传来的方向。
摇摇晃晃地走出几步,秦牧又踩到一样东西,低头去看,是一只兔子。
兔子身上还插着秦家军的短箭,没有意外,这只兔子是他的猎物。
只是,记忆里,猎到兔子的这一天,他把未来岳父大人给射伤了。
也就是说,昨天他已经伤了阿笙的翅膀,今天又伤了狼王……
纵使饥肠辘辘,可是手里的猎物它突然就不香了。
秦牧一瘸一拐地走回记忆里躲藏过的山洞。山洞内,戈沙还在昏迷中,没有醒过来。
秦牧拾了些干树枝,在山洞深处点火,烤兔肉,心里计算着时间。
兔肉烤熟的时候,就是阿笙带着狼群找上门的时候,正好可以请阿笙吃兔肉。秦牧没有想到,时间过去了那么久,再回忆起相遇,竟然点滴的细节都还记着十分清楚。
上一次,秦牧狩猎回山洞的路上,发觉了狼群的踪迹。顺着踪迹摸到近处,发现带头的居然是一个半妖少年,后背左侧受伤的翅膀无法收拢,模样看上去又滑稽又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