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近乎透明,仿佛不存在一般,伸手就可以摸到花的残躯。

上面贴着一张小字条,优美的花体字写着:听说你最喜欢玫瑰。

过往不愉快的回忆浮现,惹的血族亲王周身气压躁动。

一千年前,有一名在人类中声名远扬、在血族中臭名昭著的血猎。因为手持一把刻着玫瑰的短匕,被人称为玫瑰猎手。为人阴险狡诈,

是个没有人该拥有的感情的疯子,手下消灭了无数血族,也包括兰萨的后辈。

他最讨厌的花朵就是玫瑰,在那个年代活过的血族几乎都会厌恶。

何况玫瑰的刺还会伤害到血族。

他怎么可能喜欢?

是哪个不长眼的人类,敢如此挑衅。

兰萨直觉是仇家找上来挑衅,伸手过去,想要徒手把玻璃框捏碎。

然后要让易霆找到对方的位置,去掏出他的心脏!

可在他的手碰到框架边缘时,边上的狼人瞬间扑了过来,一爪子把这份惹怒兰萨的礼物拍飞出去好远,还吼了一大声:“别动!”

兰萨怔了一下,偏头看那被打飞的玫瑰花框,在地上滚了一圈,露出它闪着银光的背后来。

上面是细细密密锋利的玫瑰刺针,并不是原始的植物器官,而是被人精心打磨的。

几根针上还挂着兰萨厌恶的爬虫尸体。

歹毒至极,呕人至极。

兰萨紧眯着眼,无边怒火在他心中燃起。很多年了,过去也很少有人敢挑衅到他头上。

易霆翻了个垃圾袋就把那玩意儿兜进去,生气极了:“妈的!谁送的恶心人的糟东西,上边也不检视一下!”

这是血族亲王说不出口的糙话。

听着狼人直爽的骂声,兰萨心里的郁气似乎也流了出去,畅快了一些。

兰萨坐直了身子,双手叠交在腹前,手指一下下的曲张着,平息他的心绪。

“我要追究到底。”

声音诡沉极了,像夜晚的猎手在喃喃自语,找寻不听话的猎物。

尽管他现在寄人篱下,不得不为了考量隐忍许多,骨子里依然是血族的一方大佬。

“废话!你要是伤了一下,我不知道要吃多少教育!”易霆的耳朵立的挺直,拿手机拍了照,看起来正在和局里汇报,“都整的这么小心了,谁敢动你,老子先给他宰咯!”

从他疯狂抖动的尾巴看来,似乎比兰萨还生气。

兰萨几乎要忘记狼人是他的照料者了,只当做是追求者的担忧和爱护。

于是他居然笑了,认认真真的打量起俊朗的大狼来。

“查查送这份包裹谁,不错,对兰萨有敌意。没受伤,别赖我,放心。”

兰萨看着狼人用侧脸把手机夹在肩头,一边讲电话一边检查那个礼物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