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掉她,不是自己一直处心积虑的吗?既然干了,咋就突然了呢?
抽到不知第几支烟的时候,张雨齐才感觉到麻木的神经渐渐恢复,意识一点点开始清晰起来——现在最关键的是让那双脚的主人消失,换句话说,就是要尽快毁尸灭迹!
张雨齐喜欢看侦探小说,在准备杀死姑妈时也查阅了很多销毁尸体不留痕迹的方法。
他听说过最极端的方法是将尸体剁碎后喂藏獒,等藏獒将尸体连骨头带肉吃干净后,再将藏獒杀掉炖肉吃,这样无论用任何方法,都不会找到尸体,甚至死者的dna也会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消失。张雨齐认为这种方法只是无聊人士的意淫,别说他无法确定藏獒是否会将骨头吃得一干二净,就算尸体全部进了狗的肚子,他也没勇气将这样的狗肉再吞进自己的肚子里。这么彪悍的方法,恐怕只有心理极端变态的人才做得到。他纵有满腔怨恨,也不能这样丧心病狂,何况,这是一手把他养大的嫡亲姑妈,在这个世界上,他曾经最亲的人。
别墅是张雨齐父母名下的。但这几年都是姑妈张咏琳住在这里,他回国才几个月,住的时间还不长。但他知道厨房里有一个很大的冰柜,也有微波炉。他曾经读过一部小说,凶手将出轨的女友杀掉后放进冰柜里冷冻,等冻僵后再取出来分尸,这样地上不会留下任何血迹。将这种尸块放进微波炉加热后,很容易粉碎。尸体粉末丢进花盆里,花盆里的花会变得分外娇艳。这可就是挫骨扬灰——不是极爱就是极恨。
张雨齐对于自己的姑妈,曾经崇拜过、羡慕过、厌恶过、痛恨过,也一直期待着除之而后快,甚至一直谋划着各种杀死张咏琳毁尸灭迹的方法,但眼看着姑妈一点点变冷变硬,看着那双曾经抱过自己的温暖的手变为青白,张雨齐再也没有了怨恨和愤怒,却产生了想抱着姑妈痛哭的冲动。
张雨齐轻轻拉出尸体,看到了姑妈那张狰狞的脸,这是他最熟悉不过的脸。这张脸,带给他无数噩梦,这张脸,让他愤恨难抑,也是这张脸,在公众面前笑靥如花,对他始终阴晴莫测,看着这张曾经那么精致而现在满是狼藉的脸,张雨齐的手又颤抖了。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此时此刻,他本应该在英国午后的阳光下,喝啤酒、吃炸鱼、晒太阳、泡美女……过着富二代留学生的惬意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和姑妈僵硬的尸体较劲。
邮件,那封邮件,这噩梦般的一切要从几个月前的那封邮件说起。
怅然若失的裘马少年
收到那封邮件时,张雨齐在英国已经待了七年。从伦敦搬到爱丁堡也有一年多了。
父母出事后不久,姑妈张咏琳就把张雨齐送到了英国。
张咏琳本来要送张雨齐读哈罗公学的,说那是培养贵族和商界精英的学校。在等待办入学手续时,张雨齐跟着张咏琳去西敏寺,看到了威斯敏斯特公学的牌子,他说:“就在这里读吧,我喜欢这个教堂。”
那时,张雨齐刚十六岁,在北京正读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