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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唰——”本觉和尚从袖子里抽出了一把肘长的砍刀,爬到了妙悟禅师的尸体前面。

“师父,对不起了。”本觉和尚一刀砍下了妙悟禅师的人头,抱在僧衣里,钻到了天王殿后头,隐没了身形。

半个月来,天津城里发生了两件怪事,引发了街头巷尾的议论和猜测。

头一件事唤作“阴兵过河”,这件事源自一处废弃的河道,名曰:金钟河(1953年天津市政府将河道填平修路,就是今天的金钟河大街)。此河起于明朝天顺二年,经常淤塞,曾经过多次疏浚。到了明朝天启五年,再次开浚,取名为通海屯河,流经菱角沽、刘快庄、宜兴埠、塌河淀、七里海至桥城所。清乾隆十年,在通海屯河的基础上又开挖了陈家沟引河,上口和贾家沟引河共用,传说当时有一高僧沿河乘舟下游,将近入海处,因水流湍急,潮水鸣若洪钟,故赞为金钟河,金钟河由此得名。

这金钟河水域茫茫,帆影点点,塌河淀里,碧波万顷,沙鸥起落,是天津卫水产丰盛的一大渔场。然而好景不长,民国初年,由于海河三岔河口裁弯取直工程的影响,金钟河水源断绝,几乎淤废,成了一段野草丛生、臭气熏天的烂泥滩子,鱼虾绝迹,蛤蟆多生。

天津人好嘴,贪爱吃喝,一般的贫苦百姓吃不上山珍海味,只能在野趣上抓挠。天津有一道名菜小吃,唤作炖野蛤,乃是从东北传来的吃法。做法简单粗暴,首先将活蛤蟆清洗两遍,用半开的水将蛤蟆烫死,这过程极其讲究,水热了,烫出的蛤蟆肉就僵硬;水凉了,蛤蟆肉就松懈。烫久了,蛤蟆容易秃了皮,影响品相;烫的时间短了,蛤蟆还烫不死。

烫完了蛤蟆,就可以起锅烧油了。大火烧锅,加葱姜大料爆香,再转小火,放入生抽、老抽、白糖、黄酒、辣椒熬成酱汁,放入蛤蟆,等到蛤蟆煮得开始出水了,就可以盖上锅盖焖了。不出一盏茶的工夫,香味就顺着锅盖缝儿往外飘了。

这炖蛤蟆做法简单,滋味的高下全在蛤蟆上,天津有首打油诗,念作:春吃江鱼秋吃蛤,一黑二黄三青花。红油勾芡半炷香,上下沉浮小金瓜。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吃蛤蟆,要讲究时令和品类,最好的季节是秋天,秋天的蛤蟆要冬眠,积存油脂,最是肥鲜,大火稍微一炖,在酱汁中上下浮沉,那色泽就和金瓜一般。

这众多蛤蟆里,最美味的是黑斑大蛤蟆,这黑斑大蛤蟆多生在泥地中,以金钟河老泥滩最好。所以一到了秋天,抓蛤蟆的天津百姓都扎堆儿往金钟河附近走。蛤蟆喜湿喜暗,故而捕蛤都在晚上。

话说这一晚,码头扛包的苦力佟喜顺下了工,挎上个竹篓,直奔金钟河老泥滩,家里三个孩子闻见隔壁邻居炖蛤蟆都快馋哭了,无论如何,佟喜顺今天也得捞上一篓子,回去给小孩解解馋。

待到佟喜顺赶到老泥滩,浅滩处已经聚了不少人,明处的蛤蟆都被逮了个七七八八。佟喜顺无奈,只得挽起裤腿儿,赤着脚向泥潭深处走去。

佟喜顺摸了半宿,也没抓到几只蛤蟆,心烦意乱的他顺着老泥滩越走越深。突然,佟喜顺的脚面碰到了一个软软的东西,他瞬间屏住了呼吸,缓缓弯下了腰,两手顺着大腿外侧向脚面一抱,伸手抓了那个软软的东西。那东西油腻腻的在佟喜顺手心里打滑,佟喜顺一咧嘴,把那东西从泥里拽了出来,定睛一看,那哪是什么黑斑大蛤蟆,分明是一只五指分明的断手。

佟喜顺发出了一声瘆人的尖叫。

不多时,周围挖蛤蟆的老百姓就凑了过来,中间有胆大的后生围着佟喜顺捞出人手的地方一阵摸刨,竟然挖出了七八具死人尸首,这一下可炸了锅,不少老百姓蹚着泥上了岸,发了疯似的跑回了家,其中有几个冷静点儿的赶紧报了警。潘虎臣听说金钟河老泥滩里挖出了死尸,哪敢怠慢,带着人马直扑现场,组织了一百多名警力,调用河工开挖,不到半天的时间,就挖出了五六十具尸体,一字排开摆在河滩边上,那场面要多瘆人有多瘆人。街面上当时就传开了,说是这金钟河老泥滩里有一只黑斑大蛤蟆成了气候,名曰“黑斑大王”,瞧见天津的百姓年年抓它的子孙烹煮,气愤不过,用术法摄人魂魄,一只蛤蟆换一条性命,那些被摄了魂魄的行尸走肉,被黑斑大王召唤,成了老泥滩的阴兵,守在河底,专门拖来逮蛤蟆的人的脚后跟……

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老泥滩这边的事还没完,挂甲寺又闹了人命,老主持妙悟禅师被杀死在天王殿内,项上人头不翼而飞。有好事者将这两件事放到一起编排,非说是老禅师和那黑斑大王斗法落败,被摘了人头,这股谣传愈演愈烈,老百姓甚至在老泥滩边一边将逮来的蛤蟆放生,一边拜求黑斑大王饶命。

宋翊忙得脚不沾地,在老泥滩边上来回查看,检查着每具尸体,并将情况记录在本上。魏虾米抡着警棍,驱散了好几拨烧纸的百姓,好几十个河工还在泥潭里搜寻,不断有新的尸体从泥里被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