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赵知奇赞赏地朝沈冰月点点头,“可能这本书比较显眼,被害人什么东西都没带,只带了这本书。留在现场,怕有人拿这本书做文章。丁蕊老师,你这么不想让别人知道你和被害人有关系,看来你们的关系不简单啊。”
“我没有杀人。”沉默良久,丁蕊终于开口道,“你说的这些事,谁都有可能做,为什么偏偏是我,仅仅因为这本书是我写的?而且,你凭什么信誓旦旦说我杀了人?”
“当然不仅仅因为这本书是你写的。”赵知奇微微摇了摇头,“不过这个理由我们等下再说,先说杀人吧,你手指上的红印是怎么回事?”
赵知奇和沈冰月的目光就像一簇火,刚接触到丁蕊的手指,她就像被火舌舔了一下似的立刻弯起右手手指,藏在了拳头里。
“我刚刚说了,这是唇膏,不小心弄到了。”
“无论你多不小心,都不太可能把唇膏弄到右手上,因为你惯用右手。刚刚冰月发现这些红印,就是因为你用右手把蛋糕推给她。一般来说,惯用右手的人,用口红时是右手握住口红的柄,左手揭开盖子,用完之后也是用左手再盖上盖子。你的右手自始至终都会握住远离口红的柄,怎么会有机会沾到口红呢?要说不小心蹭到,也是左手手指更有可能吧,但你的左手很干净。所以我推测,你右手手指上的那些红印不是不小心弄上的,而是故意沾上的。”
“故意?”
“为了掩盖另一种红色的印迹——血。正因为你惯用右手,所以查看尸体的时候你也是用右手触摸的吧?”
丁蕊攥紧了拳头,掌心已经渗出了汗。她用拇指用力摩擦着右手食指,但她知道,红色的印迹没那么容易抹去。
“因为血迹没那么容易抹去,短时间内又找不到地方清洗,你才出此下策,试图用另一种红色掩盖。但你也应该知道,存在的东西,就算被掩盖,它也依旧存在;就算被抹去,也改变不了它曾经存在的事实。就像你犯下的罪,总有一天,会被发现!”
“好吧,我确实试图掩盖手指上的血,但那不是杀人后留下来的血,而是我自己的。”丁蕊小声说道。
“不要说是你的经血哦。”
赵知奇歪着嘴,露出一丝坏笑。在沈冰月眼中,他说话的状态和内容都很轻浮,完全不像在指控一个可怕的杀人犯。
“你这么毫无顾忌地吃着冰激凌,现在再说自己来月经了,可不能说服我。”
“是……”小声地说出这个字之后,丁蕊再次垂下了头,放弃了辩驳。
“你刚刚说我不能仅凭扔出去的书是你写的,就判断你杀了人。”赵知奇却没有停下的意思,趁胜追击道,“没错,光看这本《凶手大概就是你吧》,与它有关的人有很多,作为编辑,我也有动机。但我也说了你为什么扔书的前因后果,并且有多条线索作证,你就是理论中最有可能的凶手。如果你觉得‘最有可能’还不够,那么,我再说一个非你不可的理由!”
与垂头丧气的丁蕊不同,沈冰月瞪大了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赵知奇,努力去理解他话中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