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场面太惨烈,其中一个围观的少女掏出手机,放了一首五月天的《倔强》,并跟着哼唱。
打了一会儿,江彬自己也觉得无趣,这才站起身,一言不发地转身走进店内。躺在地上的小伙子发出微弱的威胁:“以后……不要再让你……看到我!滚吧!”
这是沈冰月来这里上班一周后发生的事情。那天之后,她知道了两件事。
一,如果有客人说“不要珍珠”,就回答“好的”,然后给他一杯普通咖啡就行。
二,江彬不像表面上那么冷静,他其实是个很冲动的人。这让她有点害怕。
还有一件事,是她工作了几个月之后发现的:客人并没有因为那次打人事件而减少,甚至还有增加。有些结伴而来的女生还会主动要求和江彬合影。诚如店名,这家店的客人,尽是些怪咖。
江彬有夜跑的习惯,平日里睡得比较晚,所以早上九点的开门工作都由沈冰月负责。两个多小时内,她要打开收银电脑,设置背景音乐,检查咖啡机、热水器、空调,订当天需要的水果,打扫卫生……期间还要不时接待来店的客人。忙到十一点多,客流量变大,江彬也来上班了,她才可以抽空去吃个简单的午饭。
一直到下午两点多,都是店里的高峰期,如果十一点半之前还没去吃午饭,很可能这一天都不用吃午饭了。
咖啡店的工作看似清闲,实际上却琐碎无聊,客人想要聊天店员也都会配合着聊一会儿。加上沈冰月是完美主义者,总觉得事情没做完,就一分钟都不愿意让自己闲下来。这份薪水并不高的工作,她却比同样刚毕业的人付出了更多的精力。
但她很满意这份工作,她骨子里是个懒惰的人,不愿意折腾,生平也没什么宏大的理想。虽然平时店里只有她和江彬两人忙活,但这个小店让她有归属感,何况还能见到形形色色、风格迥异的客人,这让她对每天的生活都充满了期待。
十二点还不到,坐在窗边独自啜饮的男人就起身离开了。在门口,他正好和来上班的江彬打了个照面。江彬裹着黑色薄羽绒服,头上戴一顶绒线帽,冲男人点了点头。
一进店,江彬就迫不及待地脱去羽绒服,里面是一件紧身长袖。沈冰月一直担心这种修身衣服会不会被他的肌肉崩开。
“冰月,我给你带了炸猪排,趁热赶紧吃。”
江彬一边脱外套,一边把手里的一次性饭盒放在桌上。
“不用了,我带了饭。”
“加个菜。”
“好吧……谢谢,以后不用给我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