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孙梦溪没有想那么多,一来不想去猜测别人的心思,二来她觉得自己都和女王如此坦诚了,两个人就该很直接,不需要拐弯抹角和繁文缛节。

作者有话要说:码字的时候有时候一个不小心,会把一些名字打错,之前捉虫的时候没太注意,所以前面章节中可能还是有些虫子,在此向大家道歉,名字就不去修改了,后面的章节沐忻会注意的。不修改的原因是避免引起伪更现象,希望大家原谅。

这篇文现在已经六十六章了,从收到第一个评论,到每天更新都会有几个评论,沐忻很开心,谢谢大家的支持。上一周因为一些原因,更新的时间都很晚,大家凌晨的时候还给沐忻留评,真的很感动。以后尽量保持在九点前更新,一般情况下还是老习惯七点半,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沐忻也会有所说明的。

第一次写文,文章中有很多不足的地方,希望大家多给沐忻提提建议,再次感谢大家对沐忻的帮助和鼓励。

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祝大家看文好心情~

☆、夏夜望星

“其实这不是我喜欢的第一颗星星。”孙梦溪开始讲述自己和星星的故事,而莫韵寒的心里想的却是她会不会离开。“小时候我和大家一样,喜欢最亮的星星。那个时候电视剧里不是总说,‘我喜欢你,因为你是天上最亮的那颗星。’后来长大了,看到的星星就越来越少了,空气污染真是个大问题,而且这路灯可要比星星亮多了。嘿嘿。所以不再喜欢最亮的那一颗了,你说它是最亮的,但是比它亮的还有啊,而且那最亮的,没准还是飞机上的闪灯呢。有一阵子也很喜欢很大很大的星星,觉得它很霸气,后来上美术课,老师讲了个近大远小的实例,所以这个大也就不那么‘大’了。”

孙梦溪把滑落的一屡青丝别到耳后,继续说,“小时候的想法很单纯,很幼稚,其实又何必去和别人的衡量标准去比较呢。跟着别人跑,就会跑离自己的轨道,自己也就不像自己了,更像是谁的影子或者是衍生品。我喜欢常亮星,是因为无论在哪,只要不下雨,我都可以看到它;不高兴的时候,我喜欢晚上去操场跑步,它就在那挂着;我高兴的时候,喜欢晚上在操场散步,它依然在那挂着。不论我高兴与伤心,它都陪着我,一起面对。有时候我情绪很低落,看着它,我就在想,明天就不会这样了。当我高兴的时候,我就会想,常亮星你今天超级亮。嘿嘿,我有自己的原因,我认定这颗星星是我的。所以,我很喜欢它,而且会一直喜欢它。”

孙梦溪叽里呱啦的把关于星星的故事说了一个遍,还真是像个老太太一般絮叨,但在莫韵寒看来,身边的这个人单纯得很,又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欣慰的笑了笑。

“那你有没有喜欢的星星啊?”孙梦溪问着莫韵寒,自己都说那么多了,累都累死了。

“有啊。”

“是哪个?”孙梦溪很好奇,她想知道莫女王有什么样的标准。

“我喜欢动物园的猩猩。”莫韵寒说完,自己就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了声音。

孙梦溪着实有种被耍了的感觉,嘟着小嘴,“切,你欺负人。”

“哪有,没有啦。我真的很喜欢动物园的小猩猩,因为看得见,摸得到。”看得见,摸得到,就像身边这个人,真真切切的在自己身边,有温度,有灵魂,有一颗炽热的心。

“哦。那倒也是哦,不过它们都很坏,有时候还拍玻璃呢,还冲着人群便便,恶心死了。”孙梦溪想起和朋友一起去动物园看猩猩的场景就让人作恶,那猩猩实在太坏了。

脾气吗,孙小猫的脾气也不是很好呢,莫韵寒对这点深信不疑,不过她肯定不会对着人群便便的,这点莫韵寒也比较肯定,之后要做的就是要驯化这只‘星星’了。